编辑: 阿拉蕾 2016-05-14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智慧教育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业务.公司坚持以 生态教育为宗旨,以教育行业软硬件产品和综合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为切入点,在提供现代化教育、教学、校园方案的同时,旨在为青少年提供一 个更加健康的教育环境.在教学品质和教学环境要求日益增长的社会背景下, 公司通过多年的市场摸索和不断创新,已经逐渐形成具有自我特色的生态教育 产品系列,包括智慧教室、智能校园、移动教学、生命安全教育等相关硬件、 软件和内容的研发和制作,为促进我国智慧教育行业的发展和社会整体精神文 化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强大推力. 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智慧教育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业务. 公司2014年、 2015年、 2016年1-6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3,124,036.83 元、11,342,049.42 元和 1,817,980.31 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分别均为 100%,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随着我国社会精神文化整体水 平的提高,各行各业从业人员对继续教育、泛在教育的市场需求持续提升,课4外辅导、兴趣培训的需求日益多元化,从而为教育信息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需 求.在家庭教育消费不断增加的同时,中国教育信息化投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经过前几年的投入,教育信息化硬件产品已基本普及,今后教育信息化的投入 将以软件和服务为主.云计算与教育行业的结合在未来几年内将会拉动教育信 息化市场的增长, 公司所从事的智慧教育行业的发展具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因此,项目小组认为公司满足 业务明确,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 的要求.

(三)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公司按照《公司法》制定了《公司章程》,构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 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 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重大制度.公司 三会 的构成、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 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在内容上均符合 《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程序上经过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合法有效. 公司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违法违规经营而被工 商、国税、质监、安监、国土、社保、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处罚的情况.控股股 东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不存在因违法违规经营而被工商、 税务、 质监、安监部门处罚的情况;

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公安、法院、证监会的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 诚信的情形、不存在违法犯罪记录. 因此, 项目小组认为公司满足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合法规范经营 的要求.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公司现有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担任股东的情形.公司现有股 份由公司股东真实持有. 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 权属分明, 真实确定、 合法合规, 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的纠纷. 公司设立、增资、股权转让,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了内部决策, 验资程序到位,转让各方签署了转让协议,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项目小组认为公司符合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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