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6-04-10

6 个月的岗位 .此 处的存续时间是指工作岗位本身 的存续时间,而非派遣的期限;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 为主 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 务岗位 .在《劳动合同法修正 案》出台后,实践中对如何界定 主营业务岗位 一直存在争议, 事实上也难以对各类型企业中的 主营 / 非主营岗位进行划分,对 用工单位也难以操作.《暂行规定》并未对辅助性岗位 本身作出定义,而是规定了用工单位可决定辅助性岗位, 但须通过法定程序方可执行.《暂行规定》规定有两个 程序:

一、平等协商程序.即用人单位决定可使用被派 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后,由经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 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 商确定.

二、公示程序.经过平等协商后,用工单位须 将决定内容在单位内公示.该程序上的要求与《劳动合 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 规章制度的程序一致.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 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 习、休假等原因无妨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 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2. 用工比例 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数量,《暂行规定》规定的 比例是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 10%,用工式可表示为: (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 + 劳务派遣工人 数)/ 劳务派遣工人数 ≤ 10% 对于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分支机构可以作为独立 的用人 / 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劳动者,因此用工总量计算 可以以分支机构本身作为单独计算单位. 劳动合同及劳务派遣协议 1. 劳动合同期限 《暂行规定》虽然再次明确了劳 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落劳动者签 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 没有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单位是否适 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该问 题虽然在实践中存在争议,但《劳动 合同法》第十四条关于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条款并未排除对劳务派遣单 位的适用,故劳务派遣单位不适用无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前并没有可以支持的法律依据. 2. 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 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于该规定是否适用 于劳务派遣单位的问题《暂行规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 期.即使劳务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至不同用工单 位从事不同工作,也不能约定超过一次的试用期. 敬海新闻

2014 年4月24 日,由亚洲法律杂志(ALB) 举办的

2014 年度 ALB 中国法律大奖颁奖典礼 在北京柏悦酒店隆重举行,这是 ALB 第11 次主 办该奖项.几百位业界精英包括投资银行家、律师、法律顾问、公司执行总裁和财务总监等出席 了此次颁奖礼. 本所管理合伙人王敬律师和外籍客户经理 Joe Rocha 先生代表本所出席了本次盛会.在该次 颁奖礼中,敬海律师事务所继

2013 年度荣获 年 度广东律师事务所大奖 之后在

2014 年度的评选 中再次蝉联了该奖项.此次颁奖礼上 ALB 颁布了

39 项中国法律大奖,本所是获得

2014 年度 ALB 中国法律大奖的唯一的广东律师事务所. 正如 ALB 其它奖项一样,中国法律大奖在 评判上也维持了公开,透明和高效的原则.敬海 律师事务所在本年度评选中蝉联 年度广东律师 事务所大奖 ,显示了本所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方面的优良素养和领先地位以及先进的管理理念 和各业务团队的整合能力,在广东律师业界深得 人心并赢得赞誉.敬海律师事务所能获此殊荣深 感荣幸,我们将一如既往以出色的服务回馈客户 对本所的认可. 敬海所荣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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