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6-03-17

1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文件 浙人社办发〔2018〕43 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 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018 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34 号) 、 《浙 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 (浙人 社发〔2013〕127 号)精神,现将

2018 年度国家级、省级专业技 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资助标准

(一)国家级高研班.

经人社部审定,我省获批

7 期国家级 ―

2 ― 高研班,每个项目资助

19 万元,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 1.

(二)省级高研班.经专家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评审, 确定

51 期省级高研班资助项目,重点类每个项目资助

8 万元, 一般类每个项目资助

5 万元,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 2;

确定

75 期省级高研班自筹项目,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办班,省人力社保 厅给予继续教育学时认可,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 3.

二、办班内容、规模

(一)办班内容.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的研修主题, 精心组织培训, 采取面授讲座、 研讨交流、 实地考察等研修形式, 确保高研班取得实效.

(二)办班规模.国家级高研班面向全国相关行业领域高层 次专业技术人才,每期学员不少于

70 名,研修时间为

6 天左右;

省级高研班面向全省相关行业领域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管 理人员,每期学员不少于

60 名,研修时间为

3 天左右,其中研 讨交流、实地考察时间不少于半天.

三、办班流程

(一)国家级高研班.办班前

1 个月,承办单位草拟研修方 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等)和举办通 知,由我厅审核印发办班通知.承办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 织实施,办班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总结报告、学员满意度 测评统计表、 经费决算表和经费支出凭据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加盖 单位印章,报送我厅专技处审核后,报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

3 ― 司.按照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 更新工程

2018 年高级研修项目经费报销工作的函》 (人训中函 〔2018〕11 号)有关要求办理经费资助事宜.

(二)省级高研班资助项目.办班前

10 个工作日,申报单 位将办班方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 经费预算等)上报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经审核通过后,签 署服务协议,并认真组织实施.办班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申 报单位将办班总结、台账资料和绩效评价报告(附件 4) 、继续 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学员信息表(附件 5)的电子材料提交省人事 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盖章的书面材料,领取 由浙江省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 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 .

(三)省级高研班自筹项目.在办班前

10 个工作日,申报 单位将办班通知报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备案, 在办班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办班总结(研修成果) 、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 理学员信息表(附件 5)的电子材料和盖章的书面材料报送省人 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审核通过后领取由浙江省知识更新工程指 导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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