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6-03-17

(二)录取要求

1、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 种类型,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 位、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 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签订双方协议.拟录取名单公布

5 个工作日内考 生须将协议提交录取院系,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议者不予录取.

2、录取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 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

1、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不予复试.

2、资格审查须出示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 (3)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 件、职称聘任证书原件,作为国家公派教师、汉语教师志愿者赴海 外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的经历需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出具证 明. (4)凡国(境)外单位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五、体检安排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1、时间:5 月20 日上午 8:00―10:00.

2、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医院(校本部)

3、要求: (1)体检当日,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1 张(粘贴在体检表 上) 、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到校医院

417 室交费并领取体检表.考 生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

体检时 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 (2)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 (3)早晨请空腹.

4、校医院咨询

电话:010-68902517,010-68902622.

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我校将严格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 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待咨询

电话:010-68902658,学校纪 委接待投诉

电话:010-68902601,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 室监督

电话:010-82837456.

七、信息公布 我校各项复试录取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 登录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grad.cnu.edu.cn/查询.

八、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解释和通知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 年5月14 日 附件 1:文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

电话:010-68902306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

83 号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文科楼

624 邮编:100048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