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6-03-17
首都师范大学

2019 年招收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9]26 号)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 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9]2 号) 、 《教育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 (教学[2014]4 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9 年研究生录取工 作的补充意见》 (京考研招[2019]1 号)以及有关文件要求, 结合我校实 际情况,提出我校

2019 年招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一、复试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 学校成立研究生复 试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 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工作.

二、复试工作办法

(一) 复试时间安排及地点 我校

2019 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时 间为

2019 年5月20 日,复试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文科楼.具 体复试安排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5 月20 日下午 13:30;

地点:北一区文科楼 624.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及专业水平面试. 时间:5 月20 日下午 14:00;

地点:北一区文科楼 609. 备注:考生可于

5 月20 日下午 13:50 在北一区文科楼

621 候考.

(二)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达到我校

2019 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复试名单另见通知.我校不再另发放复试通 知书.

(三)复试分数线要求 英语成绩不低于

60 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

60 分,总分不低于

220 分.

(四)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1、拟招生

3 人.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能根据生源 质量状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2、我校

2019 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 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3.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考生复试材料综合评定: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 参照《首都师范大学

2019 年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招生简章》复试提交材料要求,在5月20 日前将复试材料寄送 至文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 1) .考生复试材料评定分数作为录取参 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复试材料评定办法:在正式复试前,分学科和复试小组查阅 评定学生报考材料,并且评定分数.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随面试一起考核,考核结果 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英语口语、听力测试:随面试一起考核.

4、专业水平面试. 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内容

3、4 项考核成绩之和.其 中第

3 项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 10%,第4项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 90%.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工作办法

(一)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录取原则.

1、初试、复试总成绩权重分配:初试总成绩占 50%,复试总 成绩占 50% .

2、录取总成绩合成: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 50%+复试总 成绩* 50%.

3、录取办法:对复试总成绩及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 照所报考专业的录取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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