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6-03-01

3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 报名专线:400-6300-999 1.蒸发燃烧 硫、磷、钾、钠、蜡烛、松香、沥青等可燃固体,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熔融蒸 发,随后蒸气与氧气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蒸发燃烧. 2.表面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炭、焦炭、铁、铜等)的燃烧反应是在其表面由氧和物质直接作 用而发生的,称为表面燃烧. 3.分解燃烧 可燃固体,如木材、煤、合成塑料等,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发生热分解,随后 与氧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分解燃烧. 4.熏烟燃烧(阴燃) 可燃固体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较少或逸散较快、 含水分较多等条件下,往往发生只冒烟而无火焰的燃烧现象,这就是熏烟燃烧,又称 阴燃. 5.动力燃烧(爆炸)

三、火灾的定义和分类

(一)火灾的分类 1.按照燃烧对象的性质分类 按照国家标准《火灾分类》 (GB/T4968--2008)的规定,火灾分为 A、B、C、D、 E、F 六类.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例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 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例如煤油、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 类火灾:气体火灾.例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氢气、乙炔等火灾. D 类火灾:金属火灾.例如,钾、钠、镁、钛、锆、锂等火灾. E 类火灾: 带电火灾. 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例如, 变压器等设备的电气火灾等. F 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物油脂或植物油脂)火灾.

4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中公教育学员专用资料 报名专线:400-6300-999 2.按照火灾事故所造成的灾害损失程度分类 依据国务院

2007 年4月9日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舜硖趵 (国务 院令

493 号)中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消防部门将火灾相应地分为特别重大 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 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 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 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 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 以上 包括本数, 以下 不包括本数.

四、灭火的原理 (1)冷却灭火:可燃物一旦达到着火点,即会燃烧或持续燃烧.在一定条件下, 将可燃物的温度降到着火点以下,燃烧即会停止. (2)隔离灭火:在燃烧三要素中,可燃物是燃烧的主要因素.将可燃物与氧气、 火焰隔离,就可以中止燃烧、扑灭火灾. (3)窒息灭火:可燃物的燃烧是氧化作用,需要在最低氧浓度以上才能进行,低 于最低氧浓度,燃烧不能进行,火灾即被扑灭.一般氧浓度低于 15%时,就不能维持 燃烧. (4)化学抑制灭火:由于有焰燃烧是通过链式反应进行的,如果能有效地抑制自 由基的产生或降低火焰中的自由基浓度,即可使燃烧中止.化学抑制灭火的灭火剂常 见的有干粉和七氟丙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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