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6-01-20

14 公里 (不包括 新港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部分) 12.66 / 12.66 3.8 因此,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苏政发[2013]113 号)及《省 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 相关要求.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 根据《张家港市

2017 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张家港市环境空气质量二氧化硫、一 氧化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二氧化氮均未 达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6.4.1.1 判定,张家港为 环境空气质量非达标区;

地表水监测断面二干河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Ⅳ类标准的要求, 噪声现状能达到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

3 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为了实现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促进空气质量快速改善提升,根据《 两减六治 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张家港市清理整顿沿江环境污染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

4 年)》以及蓝天保卫战的有关要求,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采 取以下措施:1)严控燃煤污染,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2)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强化化工 园区环境保护体系规范化建设;

3)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深度治理, 散乱污 等企业 专项整治;

4)加大机动车污染管控;

5)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

6)控制各类尘源. 采取上述措施后,张家港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相符性 项目主要消耗能源为水、电,水电均来自于市政管网,耗能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 线要求. (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相符性 本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 中禁止类及限制准入类名单,详见下表 1-5. 表1-5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相符性分析 因此,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5 项目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张家港市锦丰镇张家港市星盛塑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具体地理位置见附 图1),租用厂区内闲置空间,厂区功能布局明确,平面布置流程顺畅,总体上做到按 功能分区,系统分明,布置整齐,布置比较合理.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 3,车间现状见 图1-1. 图1-1 本项目车间现状图

五、产品规模及公辅工程 购置吹膜机、制袋机、凹版印刷机、拌料机、冲床等设备,采用拌料―吹膜―印刷 ―制袋―包装生产工艺生产塑料食品包装袋,全厂形成年产塑料食品包装袋(塑料膜厚 度为 0.03 毫米)1000 吨能力.全厂产品方案详见表 1-6,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一览表详 见表 1-7. 表1-6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设计生产能力 规格 年运行时数

1 塑料食品包装袋生产项目

1000 吨 厚度 0.03 毫米 6720h 表1-7 项目主体及公辅工程一览表 工程类别 建设名称 全厂规模及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形成年产塑料食品包装袋

1000 吨能 力 钢机构厂房,已建, 租用 辅助工程 办公及附属用房 钢机构厂房,用于日常办公使用 已建,租用 公用工程 给水工程 市政供水管网供给,570t/a 依托已有,已建 排水工程 雨污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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