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5-12-13 |
2.完成所要求的教学实践工作(限校本部研究生) ;
3.通过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评阅及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抽 检;
4.导师与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后均同意进行学 位论文答辩.
(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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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临床能力训练,临床能力考核成绩 合格;
3.通过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评阅及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抽 检;
4.导师与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后均同意进行学 位论文答辩.
(三)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科学学位人员 1.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2.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3.近3年在首都医科大学认定的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正式发 表至少
1 篇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 SCI(含SCIE) 、SSCI、EI 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
1 篇,或在 SCI(含SCIE)收录期刊以第 二作者发表研究论文
1 篇,发表论文应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论 文的责任作者为申请人的导师,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需带有 首都 医科大学 字样.详细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 文的规定》 (首医大校字〔2014〕199 号或首医学位办〔2017〕06 号) ;
4.通过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评阅及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抽 检;
5.通过研究生院组织的答辩资格审查.
(四)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 1.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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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完成临床能力训练, 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合格;
3.两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认为申请人的临床与科研工作能力均达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水平,同意答辩;
4.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5.通过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评阅及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抽 检;
6.通过研究生院组织的答辩资格审查.
(五)申请博士科学学位研究生 1.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2.完成所要求的教学实践工作(限校本部研究生) ;
3.通过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评阅及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抽 检;
4.导师与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后均同意进行学 位论文答辩.
(六)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2.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临床能力训练,临床能力考核成绩 合格;
3.通过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评阅及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抽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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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导师与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查后均同意进行学 位论文答辩.
(七)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 1.通过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修满学分;
2.近3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被 SCI 收录的学术论文, 影响因子不限.发表论文应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责任作者为申 请人的导师,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需带有 首都医科大学 字样. 详细要求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 (首医大 校字〔2014〕199 号或首医学位办〔2017〕06 号) ;
3.完成临床能力训练,临床能力考核成绩合格;
4.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认为申请人 的临床与科研工作能力均达到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