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5-12-13
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 (English version is available upon request from the Office of the Continuing Education Fund) SFO 301C (2019) 注意事项 持续进修基金申请表格[SFO

302 (2019)] 是一份合并表格,可同时处理开立持续进修基金帐户及发还款项的申请.

由2019 年4月1日起,首次申请的人士,只需填妥该合并表格及提交所需文件,便可同时申请开立持续进修基金帐户及发还款项.该合并表格亦适用於之前已开户之申请人,单就发还款项而作出的申请.坊间的持续进修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以 下简称「基金课程」)众多,由多家不同的院校/培训机构营办.各院校/培训机构所提供的课程迎合不同学员之需要,课程质素亦会有所参差.因此,我们呼吁学员要小心选择课程,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并参照及比对持续进修基金网页内(

网址:https://www.wfsfaa.gov.hk/cef)的课程规格(例 如课程名称、入学要求、课程大纲、评核要求、费用及缴费安排等),核对院校/培训机构所提供的课程资料.请注意:除获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豁免外,所有基金课程必须以按月等额形式收取学费.如有疑问,欢迎致电3142

2277 向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下 称「本办事处」)24 小时热线查询(由 「 1823」 职员接).申请人报读2019 年4月1日或之后开课的基金课程,不再设有申领次数和有效期限制.申请人可於年龄上限届满前弹性安排时间,修读适合的基金课程.我们建议申请人在报读基金课程前,应先确定自己的持续进修基金帐户状况及结余.已开立持续进修基金帐户的申请人可登入持续进修基金网页或致电24 小时热线,查询可用的资助结余.持续进修基金网页亦设立了「资助计算器」,方便申请人预计可获的资助.1. 持续进修基金 1.1 持续进修基金为有志进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续教育和培训资助.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依2.3 段)於成功修 毕基金课程后,可不限次数申领合共最多 20,000 港元的资助.首10,000 港元资助的学员共付比率(即学员 本身需负担的费用的百分比) 为课程费用1 的20% ,而次10,000港元资助的学员共付比率则为课程费用的40% . 1.2

2019 年4 月1 日前已开立持续进修基金帐户的申请人,不论其帐户过去是否已结束,亦可申领新增的10,000 港元资助,以及原有的10,000 港元资助中尚未申领的结余(如有),共付比率与1.1 段所述相同. 2. 申请资格 2.1 什麽课程才符合申请资格? 报读已登记成为基金课程的持续教育和培训课程,才符合申请发还课程款项的资格.有关基金课程的名单, 请浏览持续进修基金网页(

网址: https://www.wfsfaa.gov.hk/cef),或向本办事处查阅. 2.2 可获发还哪些费用? (a) (i) 於2019 年4 月1 日或以后开立新帐户的申请人:只可就2019 年4 月1 日或以后开课的基金课程 申请发还款项;

1 课程费用指有关课程的学费,以及只适用於修读语文能力课程的指定语文基准试(如适用)考试费用(见第5.2 段).其他费用(如逾 期罚款及更改课程的费用等)均不计算在内. 持续进修基金申请指引2(ii) 於2019 年4 月1 日前已开立持续进修基金帐户的申请人,而该帐户於2019 年4 月1 日当日仍然 有效 (即帐户一般於2015 年4 月1 日或以后开立,而申请人尚未达66 岁、过去尚未全部申领10,000 港元的资助及申请发还款项次数未达上限四次) :可就由帐户开立日至2019 年3 月31 日期间开课 的基金课程,申请发还款项(详情请参阅下文2.4(b)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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