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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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大学本科生院文件 浙大本发〔2018〕5 号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管理,增强学生科研创新创业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 生. 第三条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 简称 项目 )按级别分: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四个 等级, 即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以下简称 国创 ) ;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以下简称 省创 ) ;

浙江大学校、院大学生科研训练计 划项目(Student Research Training Program) (以下简 称 校SRTP 、 院SRTP ) .

第二章 项目分类 第四条 国创分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 创业实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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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 下,自主完成创新性项目设计和研究,并撰写研究报告和交 流成果(学术)等的活动.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 编制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 报告等的活动.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 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 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的活动. 第五条 省创分三类: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 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一)科技创新项目是本科生及其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 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研究成果的活动.

(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是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在 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立项调研、技术方案设计和实施、培育具 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具有科技成果推广价值的活 动.

(三)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是研究生及其团队在导师指导 和培训下,培育和转化科技经济的活动. 第六条 校、院SRTP 只设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科研 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基础科学 探索与研究,培养大学生科学素养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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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七条 本科生院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校团委负责国 创创业训练项目组织与管理;

党委学工部负责国创创业实践 项目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系)负责其他项目的具体组织与 管理.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领导小 组及专家委员会,制定学校政策与工作规划,监督与检查各 学院(系) 、有关部门组织与管理情况.学院(系) 、有关部 门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学科竞赛工作指导小组 及专家组,制定相应政策,审核与检查本单位项目实施情况 等.

第四章 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八条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一年级、 毕业班除外) ,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不超过

3 人(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

6 人) ,每位学生每学 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往年已经获得立项的学生或团队,当年只能申报 高一等级的项目,未按期结题的学生或团队不得再次申报项 目.

(三)每个项目均应聘任

1 到3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指 导教师,导师可以是校内外教师或专家,每位指导教师每学 年度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

3 项. -

4 - 第九条 评审与立项:

(一)学院(系) 、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 行评审,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将评审结果报本科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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