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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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政办字〔2018〕83 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不动产转移登记 一次办好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 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不动产转移登记 一次办好 实施方案》已经市 政府第

26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6月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 - 临沂市不动产转移登记 一次办好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打通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 , 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化放管 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 的通知》 (临办发 〔2017〕

21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动产转移登记 全业务、全流程、全覆 盖、一次办好 为目标,整合优化房产交易、税收、不动产转 移登记等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为企业群众提供全链条式 服务,实现 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站办结 .

二、工作模式 根据法定办理条件和程序,从受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到 办结的全过程,实行 一次办好 .办理材料不齐全的,从补齐 材料正式受理后开始实行 一次办好 .受理前的预审和咨询, 群众自愿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的,不计入 一次办好 . 根据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类型,区分涉税类业务和非涉税 类业务,涉税类业务由国土资源、房产和住房保障、税务等部 门共同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分类分批实行 一次办好 ;

非涉税 类业务由国土资源部门单独设置受理窗口,实行 一次办好 ;

不动产查询、查(解)封、抵押注销等业务实行 一窗受理 ;

电、水、气过户等业务设置综合受理窗口,提供代办服务,实-3-行 一窗受理 . 1.一次性告知.综合受理窗口负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 申报材料和电、水、气过户有关事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对初审通过的,印发受理通知书,并将申报材料录入市政务服 务平台.对需补齐补正的,印发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 补齐补正材料. 2.一个窗口受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转移登记 工作区,整合国土资源、房产和住房保障、税务等部门单位工 作人员,设置综合受理窗口,集中办理 综合受理、税费缴纳、 审核登簿、证件发放 等业务. 3.一个平台办理.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设计不动产转移 登记 一次办好 流程,推进部门间信息数据实时互通共享. 健全完善网上申报机制,国土资源、房产和住房保障、税务等 部门统一在市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4.一套材料流转.制作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分类编制申 报材料目录,由综合受理窗口一次性受理房产交易、税收和不 动产转移登记所需材料,同步上传至市政务服务平台,国土资 源、房产和住房保障、税务等部门根据申报材料按职责分别办 理.各相关部门单位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申报材料目录之 外的其他材料. 5.一个小时办结.实行 一小时办结是原则、超时办结是 例外 ,具体各环节时限为:综合受理时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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