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5-08-02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1项目名称 西城名都 建设单位 重庆市龙乡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保全 联系人 唐光耀 联系电话

13808315249 邮政编码

402360 通讯地址 铜梁县巴川镇飞凤街

218 号 建设地点 龙岗街道办事处西禅社区(原管件厂片区) 立项审批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批准文号 313225K72410041639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房地产(K72) 总投资

10000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投资比例 % 占地面积 14011m2 建筑面积 63900.

61 m2 评价经费 / 年能耗 情况 煤/电/万度 油/天然气 万m3 /a 用水情况 (万吨) 分类 年用水量 年新鲜用水量 年重复用水量 生产用水 / / / 生活用水 19.83 19.83 / 合计 19.83 19.83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大足区大力引进人才,积极发展壮大自身产业,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的飞速增长.随 着大足区人口量的增大,大足区已有的房地产业已经供不应求,同时大足区积极响应口 号,对大足区辖区内的住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实施旧城改造,是县委、政府的 重大决策,这对于提升大足区的城市形象,改善城市医疗环境,提高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促进大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重庆市龙 乡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打造了 西城名都 项目,本项目地处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 西禅社区(原管件厂片区) ,建设用地紧邻城市道路,拥有绝佳的商业氛围,城市道路交 错于此,交通十分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253 号)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 部令第

2 号) 、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通知》 (渝环发[2005]82

2 号) 等文件规定以及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通知书 【 渝 (足) 环评通[2014]005 号 文件】 ,本项目的建设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形式进行.为此, 重庆市龙乡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环评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和项目周边环境的调查.按 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待批准后作为开展本 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原有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 项目所用地块属于大足龙岗街道办事处辖区,该项目地块在二环南路西段和大足至 三驱公路路口西北.用地为呈南北走向的矩形地块,其中南北长约

80 多米,东西宽

230 米,用地面积为 14011m2 ,地块呈长方型,地势平整.本项目由重庆市龙乡苑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修建的一个功能配套齐全,具有高品味、高水准的商住楼. 本项目地块内有一管件厂(重庆市大足县龙岗管件有限公司) ,处于拆迁规划中,预计2014 年6月初开始拆迁,2014 年6月底拆迁完毕,已请专业公司做了土壤检测,检测结果表明,除了锌略有超标以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 .周围无高压线和微波基站,项目周围主要为居民区,项目用地范围 内原为居住用地、 单位行政办公用地, 项目南侧为城市主干道二环南路, 道路对面约 150m 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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