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5-03-20
制作 王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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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net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D92

2019 年6月14 日 星期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于

2019 年6月13 日上午 9:00 在公司

24 楼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由董事长朱贤麟先生召 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一)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金额

1 亿元,期限为

1 年. 上述借款的授信金额、 期限、利率等以公司和银行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二)审议通过 《 关于公司向上海农商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静安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金额

2 亿元,期限为

3 年. 上述借款的 授信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公司和银行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6月14 日 证券代码:600773 证券简称:西藏城投 公告编号:2019-025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15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 ( 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2019/6/19 - 2019/6/20 2019/6/20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19 年4月22 日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8 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19,660,744 股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294,911.16 元.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 ( 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2019/6/19 - 2019/6/20 2019/6/20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 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 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 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 发. (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 户. 2.自行发放对象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 A 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 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 2012〕85 号)》、 《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 〔 2015〕101 号)》有关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 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5 元.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 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于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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