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5-02-08

八、 特别事项说明 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51%股权股东部分权益投资价值评估报告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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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为

17 座户外广告媒体、539 辆 公交车车身广告媒体、513 座的士亭广告媒体,其媒体经营权由公司股东深圳市华夏 之光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无偿投入,并于

2013 年10 月30 日办理资产转移手续.所有 媒体经营权均为股东深圳市华夏之光广告发展有限公司从其他公司取得.

2、盛世之光媒体资源中,户外广告媒体 龙岗万科广场东北主入口上方 ,目 前尚未办理相关批文,待竣工验收后才能申请办理.户外广告媒体 金世界天桥 无 行政许可批文.

3、此次评估预测期限根据公司现有广告媒体阵地合同所载权益期确定.对于部 分广告媒体阵地合同约定的权益期截止日超过

2023 年12 月31 日的,评估预测期限 最长确定至

2023 年12 月31 日.

4、 盛世之光现拥有的部分公交车车身广告媒体所涉及线路的权益期将于

2013 年12 月31 日到期.鉴于户外广告媒体经营的市场现状及 盛世之光 对未来情况的判 断,这些近期到期的媒体经营权延期到

2017 年6月30 日的可能性极大,由此在评估 中这部分户外媒体按持续经营至

2017 年6月30 日预测估算.

5、根据 盛世之光 提供的资料,深圳市华夏之光广告发展有限公司应将其全 部的业务、客户资源及现有全部核心团队成员、员工、相关经营合同转移至 盛世之 光 ,本次评估是在此基础上进行预测,也是本次评估对象具有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

6、此次评估仅考虑于评估基准日现有媒体的价值,未考虑企业未来发展等因素 导致企业所拥有的媒体数量变化带来的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7、本评估结论是在本报告载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为本报告列明的评估 目的而提出的被评估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投资价值的参考意见, 该评 估结论未考虑控股股权溢价和少数股权折价及股权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报 告使用者应当理解,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 乘积;

该评估结论亦未考虑评估增值的纳税影响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评估报告的使用者需特别关注上述 特别事项说明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系评估报告书正文之摘要,欲了解本次评估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 估报告书正文. 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51%股权股东部分权益投资价值评估报告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5 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拟收购深圳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51%股权股东部分权益投资价值 评估报告开元川评报字[2013]第103 号 四川博瑞眼界户外传媒有限公司: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 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采用收益法对贵公司拟收购深圳 市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 51%股权所涉及的深圳盛世之光广告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 价值在

2013 年11 月1日的投资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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