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4-12-05 |
二、 内核意见 我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了推荐金色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项目的内核会议.参加会议的内核委员为刘立乾、黄海方、骆廷祺、肖晨荣、陆圣 江、吴m、曾亮七人,其中注册会计师3名、律师1名,行业专家1名.上述内核委员 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形;
不存在担任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或在该 公司中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参会内核委员对备案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件进行了认真核查.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内核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 内核制度 )对内核审核的要求, 参会内核委员经过讨论,对金色股份本次申请挂牌转让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一)项目小组已按照《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指引的 通知》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二)公司已按《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 、 《关于发布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定和细则的通知》附件三《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及《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相关业务指引的通知》附件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 与格式指引 (试行) 》 的要求, 制作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 , 挂牌前拟披露的信息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公司系由江苏金色工业炉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治理机制健 全,合法规范经营;
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根据金色股份 与东吴证券签订的协议,东吴证券作为主办券商推荐其挂牌和持续督导. 综上所述,金色股份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挂牌条件,7位参会内核 委员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推荐金色股份进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三、 推荐意见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江苏金色工业炉股份有限公司由江苏金色工业炉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7月20 日.2016 年2月20 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 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 ,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本 22,000,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 余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年3月17 日, 公司办理完成工商登记, 并依法取得江苏省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82559271581C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公司在整体变更中,公司控股股东、主营业务范围等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 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系以
201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折股, 公司的经 营业绩可以连续计算,可以认定公司存续已满两年. 综上,项目小组认为公司满足 公司存续满两年 的要求.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热处理设备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成立以来,公 司一直专注于主营业务,业务发展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