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2014-09-18

邮政编码: 214000;

联系人: 俞辰霖、 许燕萍 0510-

85223791、

18018385988、 18915270317) 申 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江苏崇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债务 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苏崇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管理人 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9时在本 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务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 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 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或个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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