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4-09-17

2014 年12 月31 日止,采用成本法评估,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脱硫资产经审计后的账面价 值约为人民币 27,798.07 万元 , 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 27,816.97 万元 , 增值率为 0.07% . 脱硫资产交易价格以基准日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协议各方协商厘定.资产交易 价格为评估价值与资产交易税之和,预计约为人民币 29,436.82 万元.协议各方根 基准日到实际资产交割日之间的折旧额变化以及基准日到交割日之间影响资产帐面

3 价值变化的其他因素,确定最终的资产交易价格(最终的资产交易价格(不含税) 预计不高於资产评估价值),并签署补充协议. 根懒⑵拦朗Τ鼍叩耐严踝什拦辣ǜ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12 月31 日止,采用成本法评估,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脱硝资产经审计后的账面价值约为人民 币39,639.29 万元,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 39,727.60 万元,增值率为 0.10%. 脱硝资产交易价格以基准日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协议各方协商厘定.资产交易 价格为评估价值与资产交易税之和,预计约为人民币 46,314.38 万元.协议各方根 基准日到实际资产交割日之间的折旧额变化以及基准日到交割日之间影响资产帐面 价值变化的其他因素,确定最终的资产交易价格(最终的资产交易价格(不含税) 预计不高於资产评估价值),并签署补充协议. 脱硫及脱硝资产交易价格合计约为人民币 75,751.20 万元.详情见下表: 类别 公司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 (人民币万元) 脱硫 项目 神头发电公司 11,587.71 11,603.81 0.14 11,882.16 盘山发电公司 16,210.36 16,213.16 0.02 17,554.66 小计 27,798.07 27,816.97 0.07 29,436.82 脱硝 项目 神头发电公司 9,460.51 9,468.54 0.08 11,245.87 盘山发电公司 8,872.91 8,879.49 0.07 10,495.43 乌沙山发电公司 21,305.87 21,379.57 0.35 24,573.08 小计 39,639.29 39,727.60 0.10 46,314.38 3. 交易价格支付安排:转让脱硫(脱硝)资产的交易价格分两期由大唐环境产业公司 相关项目分子公司向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支付. 第一期约为人民币 15,150.24 万元,即交易价格的 20%,於协议生效后

10 天内由大 唐环境产业公司相关项目分子公司以汇款方式支付. 第二期约为人民币 60,600.96 万元,即交易价格的 80%,於第一期款项支付后的

30 天内由大唐环境产业公司相关项目分子公司以汇款方式支付.

4 交易价格支付详情见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一期支付安排 (人民币万元) 二期支付安排 (人民币万元) 脱硫 脱硝 脱硫 脱硝

1 神头发电公司 2,376.43 2,249.17 9,505.73 8,996.70

2 盘山发电公司 3,510.93 2,099.09 14,043.73 8,396.34

3 乌沙山发电公司 / 4,914.62 / 19,658.46 小计 5,887.36 9,262.88 23,549.46 37,051.5 合计 15,150.24 60,600.96 4. 交割日:协议生效且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收到第一期收购价款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 收购资产的交割日,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与大唐环境产业公司相关项目分子公司代 表签署交接确认书,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将资产全部转移予大唐环境产业公司. 生效日 资产转让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署、加盖双方公章并经独立股东批准方可生效. 转让脱硫(脱硝)资产所得收益 本公司预期将因转让资产转让协议项下之脱硫及脱硝资产而获得约人民币 107.21 万元 的收益.该收益为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脱硫及脱硝资产账面价值(约人民 币67,437.36 万元)与资产转让协议项下转让脱硫(脱硝)资产(不含有关的资产交易 税)之交易价格(即为人民币 67,544.57 万元)之差额得出. 转让脱硫(脱硝)资产所得资金预期主要用於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建设经营、偿还或替 代新增银行贷款的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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