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4-09-13

三、关于终止山东菲达出资转让、增资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公司于

2017 年4月签订出资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投资人民币 18,810 万元持有山东菲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山东菲达 ) 30%股权,截至目前已支付 70%投资款人民币 13,167.00 万元.因山东菲 达连续两年未完成业绩指标,为规避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经与 山东菲达及其原股东协商, 本公司拟终止原山东菲达有关出资转让、 增资 协议,收回投资款本息共计人民币 14,167.00 万元,由山东菲达分二期支 付,山东菲达原股东提供付款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山 东菲达股权. 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剑波先生担任山东菲达副董事长, 根据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东菲达系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 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 易达到3,000 万元以上, 且占本公司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未发生通过缩减投资对象注 册资本方式收回投资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关联方暨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暨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公司拟终止原山东菲达有关出资转让、 增资协议, 收回全部已支付 投资款本息.本次交易类别为对外投资.

2、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8 (1)工商注册信息 企业名称:山东菲达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企业 注册地点: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振兴街道龙山南街

1335 号 法定代表人:冯玉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5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7月3日经营范围:除尘器、气力输灰、脱硫、脱硝、水处理、固废处理等环 保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维护;

钢结构件的研究开发、设计、销售及安装服务;

环保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工程 设计、施工;

机电工程施工;

脱硫服务;

脱硝服务;

废烟气脱硝催化剂收集、 贮存、利用、销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品除外);

热交换器及 冷却系统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维护,并提供售后服务及 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山东菲达当前股东持股明细: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持股比例 (%)

1 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注) 1,058.75 38.50

2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25 30.00

3 陈文臣 526.25 19.14

4 乌洪坤

340 12.36 合计 2,750

100 注:2017 年6月,其中股东聊城信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 源集团 ) 将其持有的山东菲达股权转让给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华源铝业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山东菲达股东持股明细将如下表:

9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 1,058.75 55.00

2 陈文臣 526.25 27.34

3 乌洪坤

340 17.66 合计 1,925

100 (2)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

2018 年末(经审计)

2019 年1季度末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2,296.88 49,495.72 负债总额 39,525.10 15,704.00 净资产 32,771.78 33,79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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