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4-08-15

九、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2005 年4月29 日.

十、发行期限:9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

2005 年5月16 日. 十

一、债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人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 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或本期债券的二级托管人开立的二级托管 账户中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抵押和挂失. 十

二、上市交易:发行期限结束并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主承销商 将协助发行人尽快安排本期债券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

三、兑付:发行人将于兑付首日一次性兑付已到期的本期债券的全 部本金,并由相应的托管机构负责具体办理本金的兑付事宜. 十

四、付息:发行人将于每年付息首日支付利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并由相应的托管机构负责具体办理利息的支付事 宜. 十

五、付息首日:200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4 月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随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十

六、集中付息期: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 日当天),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利息. 十

七、兑付首日:2020 年4月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随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

八、 集中兑付期: 自兑付首日起的

20 个工作日(包括兑付首日当天). 十

九、本息兑付方式:通过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二

十、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 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级.

9 二十

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担保. 二十

二、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 和在北京市设置的零售营业网点公开发行.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的公民(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与境内机构投资者均可购买(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十

三、总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二十

四、二级托管人: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 二十

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发行人简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企业名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16 号华实大厦 法定代表人:翟若愚 注册资本:120 亿元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 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

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组 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

电力技术开 发、咨询;

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

新能源开发;

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

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 出口;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1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按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 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批准,大唐集团是国家授权投 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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