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4-08-07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讨论文件 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 供第三代流动服务使用的 1.

9-2.2 吉赫频带频谱 在现有频谱指配期届满后的安排及频谱使用费 目的 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决定就 1.9-2.2 吉赫频带 内118.4 兆赫成对频谱(「3G 频谱」)於二零一六年十月现有指配 期届满时,采用行政指配兼市场主导的混合模式(「混合模式」)予 以重新指配.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亦已就厘定相关 3G 频谱的频谱 使用费作出考虑.相关理仂抖阋蝗晔辉率迦胀ㄑ毒钟肷 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公布的声明1 (见附件),在此不再赘述.本文件 集中探讨有关混合模式对服务质素及流动服务收费影响的事宜. 背景 2.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3G 频谱经拍卖指配予四家流动 网络营办商,即香港移动通讯有限公司(「香港移动通讯」)、Hong Kong Telecommunications (HKT) Limited(「HKT」)、和记电话 有限公司(「和记」)和数码通电讯有限公司(「数码通」)2 ,以提 供第三代(「3G」)流动服务,为期

15 年.该四家营办商统称为 「现有 3G 营办商」.鉴於 3G 频谱的指配期快将届满,当局就重新 指配的未来路向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两轮为期七个月的公众谘询. 3. 经审慎考虑两轮谘询收到的意见书、政府委托进行的研究 结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的政策观点,以及通讯局进行的独立评 估后,通讯局决定采用混合模式.概括而言,在混合模式下,现有 3G 营办商将获赋予优先权,以获指配三分二的 3G 频谱(「优先权频 谱」).如任何现有 3G 营办商决定不行使优先权,因而得出的频谱 将与余下三分一的 3G 频谱集中起来,一并通过拍卖重新指配(统称 为「重新拍卖频谱」).有关频谱使用费方面,「重新拍卖频谱」的

1 通讯局与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供第三代流动服务使用的1.9-2.2吉赫频带频谱在 现有频谱指配期届满后的安排及频谱使用费的声明载於:http://www.coms- 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tc/upload/237/ca_statements20131115_tc.pdf.

2 每家现有 3G 营办商除了获指配

2 x 14.8 兆赫的 3G 频谱外,还获指配 1.9 C 2.2 吉赫 频带内

5 兆赫不成对频谱,但该等频谱自二零零一年被指配后一直闲置.?? -

2 - 频谱使用费将由拍卖厘定,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认为把拍卖底价 定为每兆赫 4,800 万元是合宜的.至於「优先权频谱」,商务及经济 发展局局长认为应把有关频谱使用费定为每兆赫 6,600 万元,或是 「重新拍卖频谱」的频谱使用费的平均值,两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上限为每兆赫 8,600 万元. 4. 我们有需要就香港电讯市场的规管情况与市场环境,以及 频谱拍卖、频谱使用费与流动服务收费之间的相互关系提供更全面的 背景资料,以便大家更详尽理解混合模式对服务质素及流动服务收费 的影响. 规管情况与市场环境 5. 自一九八零年代引入流动服务,香港的流动服务市场已全 面开放,流动网络营办商的理想数目一直由市场力量决定.《电讯条 例》(第106 章)并没有限制发出的电讯牌照数目,亦没有对传送者 牌照持有人(包括流动网络营办商)的外来投资和外资拥有权设限. 现时香港的流动网络营办商的资金有来自本港、澳洲和中国内地;

过 去亦曾有来自美国、英国和日本的资金. 6. 一直以来,政府对电讯市场采取鼓励竞争的政策,合并和 收购在香港的电讯市场确实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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