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4-07-01

五、监督、公示及申诉

1、大类招生分专业工作坚持 制度公开、信息(过程)公开、方案公开 的 三公开 原则,确保专业分配过程的公平、 公开、公正.

6 公示由学院进行,公示内容:学生姓名、综合成绩、专业等 基本信息. 在公示期(公示期

3 天)内,学生如有异议应在结果公示之 日起

3 日内提交书面材料, 同一大类专业属于同一学院者由学院 负责处理,同一大类专业分属不同学院者由教务处负责处理.处 理后如果还有异议,由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处理.

2、由于大类招生分专业工作政策性强,且涉及每个学生的 切身利益, 望相关学院和所有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 定,认真负责,认真做好大类招生分专业工作.

六、其它

1、本办法适用于

2016 级及以后实行大类招生分专业学生.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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