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4-07-01

2、录取办法 (1)同一大类专业属于同一学院(例如 工商管理类 、 数 学类 等)的,由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学院可根据 以上办法制订实施细则,亦可简化(或减少)计算项目,上报学 校同意后由学院具体执行. (2)同一大类专业分属不同学院(例如:服装与艺术设计学 院和艺术工程学院的 设计学类 )的,由教务处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相关学院配合.学校统一组织科目考试,然后分专业根据 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类似高考录取办法依次录取. ①每人最多可填报本大类公布的专业志愿数 (分属不同学院 的同一名称专业代码不同) ,亦可少报.学生因个人原因不填报 专业,或填报不合格,将视为自愿服从分配,由学校统一安排专 业. ②录取时, 先录取填报志愿人数比例最大的专业, 然后次之;

录取每个专业时,按照排队成绩从高到底依次录取,如某个专业

4 志愿未满时,则从调剂志愿中分配;

对于每个学生,则根据个人 综合成绩排队的顺序及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 先参加专业第一 志愿录取,如第一志愿已经录满,则参加第二志愿重新排队,如 再没有志愿,则按服从调剂分配;

以此类推,直至全部专业完成 录取为止.

3、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在进校到分专业为止的期间,学 生如取得如下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1)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正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

(2)获得省级(含)以上 挑战杯 、 数学建模 、 电子 竞赛 、 互联网+ 大赛等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团体排名前三) 者;

(3)在大创项目、学科竞赛、各种全国性单项竞赛中取得 显著成绩者;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分数在

425 分以上者,或托 福总分

60 分以上、雅思总分

6 分以上等英语考试者;

(5)担任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做出突出成绩,并且获得 校级表彰者.

4、为鼓励优秀学生,在进校到分专业为止的期间,学生如 取得如下条件,可不参加排队,直接破格满足一志愿专业: (1)获得省级(含)以上 挑战杯 、 数学建模 、 电子 竞赛 、 互联网+ 大赛等科技、专业竞赛一等奖者(团体排名 前三) ;

(2) 获得科技发明专利 (排名前三名) 、 实用新型专利者 (排 名第一名) (外观设计专利除外) ;

(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正刊)及以上公开发表学术

5 论文者. (4) 担任学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含学院团总支委员) , 做出突出成绩,并且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者,或其他受到社会媒 体优秀表彰者(由学生处界定) . 享受破格条件者,不能有不及格的科目,并且不能有学校给 予的违纪处分.

四、时间安排及程序

1、每年

6 月初,学院上报专业初步计划,以及根据学校文 件制定的专业分流细则(同一大类专业属于同一学院者) ;

学校 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统考科目(2 门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同一 大类专业分属不同学院) ,并计算综合成绩.

2、

7 月初, 学院根据学校审定的专业分流细则及专业计划, 进行宣传动员工作:公布专业计划人数、专业介绍、学生综合成 绩、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表.

3、7 月中旬,根据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向学生公布分 专业初步结果.

4、公示结束,由学校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最终方案.

5、学生分专业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按分专业后的专业培 养计划进行修读. 由教务处核定学籍并负责向教育厅进行相关审 批备案手续,由后勤集团负责宿舍调整,由学院负责教学及学生 管理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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