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9-07-31
3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报告制度 制度 制度 制度 ( ( ( (试行 试行 试行 试行) ) ) )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总则 总则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利用内蒙古自治区环保物联网监控平台(以下简称监控平台) ,充 分发挥其对企业的实时监管功能,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控预警体系,使监控数据能够及 时准确地为环境管理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 法〉的通知》 (环办〔2011〕8 号) 、 《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 (内环办〔2009〕174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治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报告的形式分为快报、月报、季报、半年报、 年报,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形式. 第三条 快报、月报主要用于统计排污企业的超标情况,主要作为对排污企业的 日常监察和监督执法;

季报作为排污费核定与征收的依据;

半年报、年报主要用于统 计企业的排放总量和总体超标情况,作为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放总量核算等各项管理 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四条 各盟市环保局监控中心必须定期向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报送快 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其它报告根据各盟市实际情况酌情报送. 第五条 统计范围的划分 总装机容量

30 万千瓦以上火电厂(包括热电联产电厂)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统 计分析认定由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负责.其他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 数据统计分析认定由盟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负责. 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负责统一汇总全区的监控成果向自治区环保厅报送, 各盟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负责统计本盟市的监控成果向所属环保局报送. 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统计分析认定职责的调整, 由自治区环保厅统一安排.

4 第六条 各级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须加强自动监测数据的处理与审核工作,自治 区监控中心负责总装机容量

30 万千瓦以上电厂的数据处理与审核,各盟市环保局监 控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其他企业的数据处理与审核,自动监测数据的处理与审核必须在 监控平台进行. 第七条 各种监控报告须在处理审核后的数据的基础上,使用监控平台的 污染 源在线监控管理系统 的 污染企业统计分析 模块的统计功能计算得出. 第八条 所有监控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制.由制表人、监控中心总工以及监控中 心主任进行三级审核,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第第第二 二二二章 章章章快报 快报 快报 快报 第九条 快报用于通知企业排查自动监控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 警示企业发生超 标行为,统计监控时段内所监管的超标排污企业的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浓度、超标倍 数、预警级别,用于环保系统内对企业的监管. 第十条 快报逢

一、

三、五编制,周一统计上周

五、

六、日的超标情况,周三统计 本周

一、二的超标情况,周五统计本周

三、四的超标情况.快报也可根据本辖区负责 企业的具体情况,针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不定期的总结. 第十一条 编报流程

(一)各盟市监控中心统一按附件一《**市(盟)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快 报》编制快报,并报送至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

(二)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汇总全区情况后,编制《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污 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快报》 ,报送至自治区政府、环保厅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编报说明

(一)超标项目:分 SO2 、 NOx 、 COD 、 NH3-N 等主要污染物.

(二)企业类型:指 电厂 、 污水处理厂 、 冶金 …….等.

5

(三)超标日期:格式均为****年/**月/**日.

(四)排放浓度:通过有效小时均值计算出的有效日均值,保留至整数位. 1. 废气的计算方法:

1 n i i n C = = ∑ 有效日均值 式中 Ci―污染物的有效小时均值(mg/m3 ) n ―污染物有效小时均值个数. 2. 废水的计算方法: (1)在同时监测污水排放流量的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以流量为权的 污染物的有效小时均值的加权平均值;

公式:

1 1 n i i i n i i Q C Q = = = ∑ ∑ 有效日均值 式中: Ci―污染物的有效小时均值(mg/L) Qi―Ci 和Ci+1

2 次有效小时数据中间时段的累积流量 (m3 ) (2)在未监测污水排放流量的情况下,有效日均值是污染物的有效小 时均值的算术平均值;

公式:

1 n i i n C = = ∑ 有效日均值 式中: Ci―污染物的有效小时均值(mg/L)

(五)超标倍数:污染物的有效日均值超过排放标准时,即认定当日排放超标. 理论上保留一位小数,如果超标倍数为零应再取下一小数位,直至出现非零数. 公式: 100% ? = * 排放浓度值 排放标准值 超标倍数 排放标准值

(六)预警级别: SO

2、NOx 超标倍数小于或等于 0.3,为黄色;

大于 0.3,为红 色.COD、NH3-N 超标倍数小于或等于 0.5,为黄色;

大于 0.5,为红色.

(七)快报中超标企业的排列顺序为:电厂、其他涉气企业、污水处理厂、其他 涉水企业.

6 第第第第三 三三三章 章章章月报 月报 月报 月报 第十三条 各盟市月报统计监控时段内所监管的超标排污企业的超标天数、 主要污 染物最大超标排放浓度、最大超标倍数、累计超标排放量、数据有效率与数据传输率 等指标.自治区每月通报各盟市的数据有效率与数据传输率. 第十四条 月报每月一期,统计上一自然月的超标情况. 第十五条 编报流程

(一)各级监控中心每月初将监控数据通过自治区环保厅门户网站 企业在线服 务窗口 通报给各自监管企业, 根据企业的反馈申报意见核定上一自然月的监控数据. 各盟市监控中心统一按附件二《** ** ** **市(盟)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月报》编制月 报,并于

5 日之前报送至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

(二)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汇总全区情况后,编制《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污 染源自动监控月报》 ,下月

10 日之前报送至自治区环保厅. 第十六条 编制说明

(一)监管单位:分 自治区 、 ##(盟)市 两类.

(二)超标项目:分 SO2 、 NOx 、 COD 、 NH3-N 等主要污染物.

(三)企业类型:指 电厂 、 污水处理厂 、 冶金 …….等.

(四)超标天数:统计时段内的超标天数之和.污染物的有效日均值超过排放标 准时,即认定当日排放超标.

(五)最大排放浓度:统计时段内污染物的有效日均值的最大值,保留至整数位. 有效日均值的计算方法见第十一条第五款.

(六)最大超标倍数:根据最大排放浓度计算出的超标倍数,保留一位小数.超 标倍数的计算方法见第十三条第五款.

(七)累计超标排放量:统计时段内的日超标排放量之和,保留至整数位. 公式

1 A= n r i A = ∑ 其中:Ar=(有效小时均值-排放标准值)*Q 式中 A― 累计超标排放量 Ar― 每小时超标排放量

7 Q― 每小时累积流量(m3 )

(八)备注:可以对超标原因作简单说明.

(九)通报中超标企业的排列顺序为:电厂、其他涉气企业、污水处理厂、其他 涉水企业. 第第第第五 五五五章 章章章季报 季报 季报 季报 第十七条 季报每季度一期,统计上一季度三个月四项主要污染物的平均浓度、 排放总量等自动监控数据的情况,并汇总出季度情况. 第十八条 编报流程

(一)各级监控中心每月初将监控数据通过自治区环保厅门户网站 企业在线服 务窗口 通报给各自监管企业, 根据企业的反馈申报意见核定上一自然月的监控数据. 各盟市监控中心统一按附件四《** ** ** **市(盟)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季报表》编制 季报,并于新季度开始第一个月

10 日之前报送至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

(二)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汇总全区情况后,编制《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污 染源自动监控季报》 ,新季度开始第一个月

20 日之前报送至自治区环保厅. 第十九条 编制说明

(一)排口名称(装机容量) :指企业排污口的名称,如果是电厂,还需在括号中 注明机组的装机容量.

(二)有效性审核通过时间:指企业最近一次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日期.

(三)平均浓度:指排污口指定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月均值与季均值.

(四)排放量:指排污口指定污染物的月排放总量与季度排放总量. 式中: D―季度或年度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Dm―第m月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8 式中: Dd―第d日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Dm―第m月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式中: Dd―污染物日排放量(千克) Di―第i小时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小时)

(五)备注:可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作简单说明. 第第第第六 六六六章 章章章半年报 半年报 半年报 半年报、 、 、 、年报 年报 年报 年报 第二十条 半年报、年报每年一期,对上半年(上一年)度的自动监控数据进行 统计分析,全面反映上半年(上一年)度污染源的排放情况与自动监控工作的开展成 果. 第二十一条 编报流程

(一)各级监控中心于每半年(一年)结束后

1 个月内,编制完成上半年(一年) 度的自动监控半年报、年报,并报送至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

(二)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汇总全区情况后,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 控简报》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控报告书》 ,于半年(一年)结束后

2 个月内报送 至自治区环保厅. 第二十二条 编制说明 年报的编制格式及要求另附. 第第第第七 七七七章 章章章附则 附则 附则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各盟市环保局监控中心包括已成立独立机构的监控中心

9 和未成立独立机构负责污染源在线监控工作的环保局相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内蒙古自治区污染物在线监控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

2011 年11 月1日起施行.

8 附件一 ** ** ** **市市市市( ( ( (盟盟盟盟) ) )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快报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快报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快报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超标快报 填报单位:统计时段: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排口名称 排口名称 排口名称 排口名称 超标 超标 超标 超标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单项超标天 单项超标天 单项超标天 单项超标天 数数数数单项累计超标 单项累计超标 单项累计超标 单项累计超标 天数 天数 天数 天数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类型 类型 类型 类型 超标 超标 超标 超标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 ( ( ( (mg/m3 或或或或mg/L) ) ) ) 排放浓度 排放浓度 排放浓度 排放浓度 ( ( ( (mg/m3 或或或或mg/L) ) ) ) 超标 超标 超标 超标 倍数 倍数 倍数 倍数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 号机组废气排口 NOx

5 号机组废气排口 NOx 包头第二热电厂

1 号炉 SO2

1 号炉 NOx 新3号炉 NOx 新3号炉 NOx 东方希望包头稀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2 号岛 A 出口_3 号机组 NOx

2 号岛 A 出口_3 号机组 NOx

2 号岛 B 出口_4 号机组 NOx

2 号岛 B 出口_4 号机组 NOx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厂 鸿骏一号净烟 SO2 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发净烟排口 NOx 二发净烟排口 NOx 内蒙古国电能源锡林热电厂

2 号机组废气排放口 SO2

2 号机组废气排放口 SO2 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废气排放口

3 号机组 SO2 北方联合电力蒙西电厂

1 号机组排口 SO2

1 号机组排口 SO2

2 号机组出口 SO2

2 号机组出口 SO2 内蒙古准格尔旗大饭铺电厂

1 号机组出口 SO2

9 填表: 审核: 审定: 报出日期: 年月日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排口名称 排口名称 排口名称 排口名称 超标 超标 超标 超标 项目 项目 项目 项目 单项超标天 单项超标天 单项超标天 单项超标天 数数数数单项累计超标 单项累计超标 单项累计超标 单项累计超标 天数 天数 天数 天数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 类型 类型 类型 类型 超标 超标 超标 超标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 ( ( ( (mg/m3 或或或或mg/L) ) ) ) 排放浓度 排放浓度 排放浓度 排放浓度 ( ( ( (mg/m3 或或或或mg/L) ) ) ) 超标 超标 超标 超标 倍数 倍数 倍数 倍数 北方联合电力达拉特发电厂

7 号烟气排口 SO2

7 号烟气排口 NOx

7 号烟气排口 NOx

8 号烟气排口 SO2

8 号烟气排口 SO2

8 号烟气排口 NOx

8 号烟气排口 NOx 中化三联塑胶内蒙古有限公司 20T 机组废气排口 SO2 包钢集团公司

1 号竖炉 SO2

2 号电站锅炉 SO2

2 号电站锅炉 SO2

5 号电站锅炉 SO2

5 号电站锅炉 SO2 包钢集团公司污水处理中心 N-NH3 包钢集团公司污水处理中心 N-NH3 呼伦贝尔东能化工有限公司

2 号机组 NOx

2 号机组 NOx 神华蒙西煤化股份有限公司 烟气排口 SO2 烟气排口 SO2 烟气排口 NOx 烟气排口 NOx 太西煤集团兴泰煤化公司 烟气排放口 SO2 烟气排放口 SO2 备注:

1、北方联合电力达拉特发电厂

8 号烟气排口脱硫停运,已打报告.

10 ** ** ** **企业 企业 企业 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故障通知单 系统运行故障通知单 系统运行故障通知单 系统运行故障通知单 **企业: 你单位**排口的自动监控系统在运行中发生***问题,请在

3 小时内解决,恢复自动监控系统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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