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4-03-12 |
列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并 报当地生态环境、 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备案, 在应急响应启动时, 按当地应急指挥机构要求,采取减排、限排、提高大气污染物处 理效率等应急措施. (2)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单位应制定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 按要求统
一、 及时发布预警信 息,为公众提供健康防护和出行建议. (3)公众在收到预警信息后,应自觉参与应急行动,遵守 机动车限行、禁燃禁烧等规定,减少生活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易 感人群应积极采取健康防护措施,避免户外运动.
3 预测与预警 3.1 预测 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气象局的监测机构,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
11 ― 实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监测,开展设区市空气质量预测. 3.2 预警 3.2.1 预警级别 根据生态环境部 《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 指导意见》等,综合考虑污染程度进行预警响应分级,将预警从 低到高依次分为Ⅲ、Ⅱ、Ⅰ三个级别,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 标示,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 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 (AQI) 均值达到200以上,或监测到设区市SO2小时浓度达到500微克/ 立方米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 预测未来持续72小时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 (AQI) 均值达到200以上,或监测到设区市SO2小时浓度达到650微克/ 立方米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 预测未来持续96小时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 (AQI) 均值达到200以上,或预测未来持续24小时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 (AQI) 均值达到450以上, 或监测到设区市SO2小时浓度达到800 微克/立方米以上. 可跨自然日计算未来24小时、48小时、72小时、96小时.当 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 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 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 3.2.2 预警启动和解除 (1)预警启动. ―
12 ― 当预测到某个设区市未来空气质量达到上述预警条件时, 省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提前发布该市重污染天气预 警信息. 预警信息发送至应急响应城市人民政府和省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并同时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信息. 预警信息应明确预警级别、启动时间、应急响应城市、应急 响应级别等内容. 黄色预警, 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橙色预警,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重 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或特殊季节空气质量管控期间, 经省政府领 导同意,可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收到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后, 应急响应城市人民政府应在3小时内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 施. 应急响应城市可依据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启动更高级 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2)预警信息审签. 预警信息遵循高等级优先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审签制度.根 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 形成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按以下程序审签: 黄色预警信息由省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