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4-03-12 |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 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负责全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 处置工作, 当发生或即将发生重污染天气时, 省大气污染防治联 席会议即转为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 由分管副省长任总指 挥,统一领导、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 下设办公室, 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办事机构. 省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 由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兼 ―
6 ― 任主任, 负责贯彻落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的决定, 组织 重污染天气形势研判及预警信息的发布, 负责指导省内重污染天 气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跟踪事态变化和应对情况, 做好新 闻和舆情处置工作,负责与国家及有关省、市的联络工作.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 (省新 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教育厅、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 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等. 2.2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 应急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各级政府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和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配合做好 重污染天气预防的宣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2)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生态环境厅负责指导各地拟定不同预警等级下的能源保障方案. 在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期间, 负责指导、 督促各地开展能源保障工 作. (3)省教育厅.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教育系统应急 工作方案, 指导各地做好重污染天气发生时中小学校、 幼儿园健 康防护工作. 及时汇总各地中小学校停课等措施落实情况, 并向 ―
7 ―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指导各地 拟定在不同预警等级下需要降低生产负荷 (限产) 和停产的工业 企业名单, 并督促有关市按启动的应急响应等级对排放大气污染 物重点企业实施限产、停产措施.在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期间,汇 总各地限产、 停产及对工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情况, 并向省重污染 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5)省公安厅.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预案,指 导和督促各地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会同省应急管理厅指导和督 促各地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
做好重污染天气时的社会治 安工作. 及时汇总高速道路受影响情况及执法监督情况, 并向省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6)省财政厅.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工作所需 省级经费保障. (7)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地落 实林业机械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8)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办公 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省空气质量监测, 会同省气象局建立重污 染天气预警会商制度, 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
指导、 支持和督促各地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和秸秆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