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4-03-04
近日, 家住杭州某小区的业主万先生开车去 上班, 突然被保安拦住, 要求缴纳停车费.

万先 生纳闷, 车停在小区外面的广场上, 停了一年多 没收费, 怎么突然收费了? 保安称是物业公司的 新规定,将小区门 口的空地利用起来,规划30 个车位, 现在开始收费. 万先生认为, 小区外的空地属 于 业主所 有,他要求查看相关文件, 要收费, 请拿出物价局 的批文. 保安指着墙上一张价格公告说, 这 就是. 万先生最终没有交停车费, 他觉得不合 理. 保安告诉他如果车出现问题, 一概不负责. 当天下午, 记者驾车来到该小区, 一名保安 告知, 停车超过一小时收费

5 元. 记者也在墙壁 上看到一张收费标准:按次停放1小时以内免费,

12 小时以内

5 元, 超过

12 小时收

10 元. 按 月停放的话, 室内

300 元/月, 室外

90 元/月. 小区物业客服付姓主管称, 今年

4 月1日进 行了新老物业的交接工作, 作为新物业公司, 出 于规范管理, 本月决定对小区内停车进行收费, 将一些公共区域进行规划, 设置 了停车位

30 余个. 有律师表示, 首先要看这块 地是归谁所有.如果这块空地不属于开发商, 物业收停车费就属 违法行为;

如果是开发商的地盘, 则属小区公共 用地, 可不可以停车、 停车该不该收费、 收益的 归属等问题则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 业主大会必须有 双过 半 以上的业主赞成通过,且物业公司必须持有物 价部门核发的服务价格登记证, 才能进行停车收 费. 没有经过批准擅自 收费 , 属于违规行为,业主可拒绝 交费 , 或通过法律手段 提起诉讼. (摘自《浙 江法制报》)

15 新闻集装

2012 年7 月5日星期四 总第

2103 期报责编:饶平平 美编:龙力 照排:姚慧 校对: 侯宇2法制经纬

2012 年7 月5日星期四 总第

2103 期报责编:苏露锋 美编:龙力 照排:张兵 校对:李琳娜 遭遇物 物 物业 业 业纠 纠 纠纷 纷纷业主如 如 如何 何 何维 维 维权 权权编者按:近段时间来,物业纠纷不断 涌现.为了帮助业主理性维权,本版特选 编了相关案例,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曾某和叶某是重庆渝北区龙溪街道 丹阳名居小区

80 余名业主的代表.

2007 年11 月16 日, 所在小区的业委会决定 改聘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但是,业委会在 作出这一决定之前, 并没有召开全体业 主大会,且没有得到大多数业主同意.业 主认为,业委会违反法定程序,擅自作出 解聘原物管、选聘新物管的决定,侵害了 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他们告到渝北区 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这一决定. 业委会表示, 他们是在职权范围内 依法解聘、 选聘物业公司, 作出决定之 前, 业委会曾向拥有表决权的业主发放 表决票, 这一决定正是根据表决结果作 出的.为了证实这一说法,业委会向法庭 提交了表决票. 业主代表的代理 人表示, 根据法律法 规 ,选 聘 、解 聘物管,应当是业主大会的权 利, 业主委员会作为 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没有这项 职权. 此外,该小区应有表决权

406 票, 有效的赞成票只有

177 票,并没有达到法定的 2/3 以上赞成票 (根据现行的《物权法》,这个法 定标准是人数、面积双过半而不再是

2 / 3). 因此,即使不召开业主大会,业委会根据表决票所 作出的决定,也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渝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 《民事诉讼 法》规定,业委会负有举示证据证明其表决行为 合法的举证责任. 由于业委会举示证据不能充 分证明表决行为的合法性, 法院认为业委会作 出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于2008 年11 月判 决予以撤销. (摘自《重庆晚报》) 违规换物管业委会输官司2010 年9月,天津宁 河县某物业公司将业主刘先生告上法庭,索要两 年来被 拖欠 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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