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3-12-30

6 号-无形资产》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 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 的有计划调查.财务报表附注中列示研发费用为公司研发中心的人员工资、实验使用的耗材和研 发设备折旧费. 本公司的研发项目是由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共同参与, 需要依托生产基地的生产装置和人 员,研发和试验活动也在生产基地完成的.所进行的为提高生产效率或改进产品性能的研发试验 并能正常产出产成品,能够对外销售,可以创造效益,与一般生产销售的产品并无差异. 综上所述、结合本公司自身研发活动的特点,本公司的研发投入应包括:1)为了提高生产效率 而计入营业成本的投入部分及 2)计入研发费用的费用化部分.因此本公司研发投入的核算范围 和方法符合准则的要求,年度报告中研发投入与财务报告中研发费用存在口径差异是合理的. 会计师意见: 研发投入金额高于利润表研发费用主要是由于统计口径不同造成的,公司年报中披露的研发 投入费用化金额为 3.78 亿元,主要是包含计入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两部分的研发费用,研发中心 承担的研发费用计入利润表中的研发费用的科目,生产基地承担的研发费用计入了生产成本. 公司的研发活动主要为应用研发,即以提升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应用范围或性能等为实际目 的研发活动.涉及的研发和试验活动主要在生产基地完成的,而并非一般的实验室试验或基础研 究.此外,研发活动过程中实际生产出的产品也可以对外销售,可以创造效益,与一般生产销售的 产品并无差异. 因此公司按照归属原则,将涉及生产基地生产职能的投入纳入生产成本核算,研发中心人员 及相关投入纳入研发费用核算.利润表中列示研发费用为公司研发中心的人员工资、实验使用的 耗材和研发设备折旧费.生产基地主要职能是生产,且配合研发中心的生产或实验所产出的产品 也可对外销售,根据职能及费用归属口径计入生产成本核算. 根据 《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一无形资产》的规定: 第六条 企业无形项目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一) 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

( 二)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 的部分. 第七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 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 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第八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核实,公司将研发中心的支出列为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计准则的规定. 9.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获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0.45 亿元,较上年同期 2.93 亿元减少 2.48 亿元.同时,公司报告期内递延收益 4.87 亿元,同比增长 436.3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吉林梅 花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 ( 1)报告期内政府补助的主要构成项目和 收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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