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3-11-11
1 招标编号:5114222018000340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系统项目 招标文件中国・四川(眉山) 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四川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18 年11 月2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4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5

第七章 评标办法.6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74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委托,拟对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系统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14222018000340

二、招标项目: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系统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医用气体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420 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按投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9.1 投标人同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或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 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4 9.2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9.3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9.4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 案凭证;

9.5 投标人自身须具有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空气压缩机 (或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9.6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GC2 级或以上 (压力管道);

9.7 投标人自身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制造许可 证(压力容器);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18 年11 月23 日09:00 至2018 年11 月29 日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乐象村乐象街 1-188 号办公楼 A 座一楼(眉山科创医药产业园内)四川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售 价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盖单位鲜章,介绍信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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