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3-10-18

二、户口及党组织关系迁转

(一)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生,户口关系不需迁转;

桂林市辖区的户口不需迁入我校;

录取为非定向就 业的学生自愿选择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需要把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在开学报到一个月内把户口迁移证交 给学院,逾期恕不办理;

在校期间户口不允许迁离学校,待毕业时统一办理户口迁出;

我校户口迁移地址为: 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

(二)中共党员党学生组织关系是否迁转由本人自定,办理迁转时需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必须 由县(市)以上党组织部门出具).桂林市内(包括各县)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及转入单位都填写 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桂林市外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 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 ,转入单 位填写 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落款必须为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报到后交由各学院(部) 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住宿、生活用品自理.

四、请携带重要证书原件(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四六级成绩单等),以备查验.请 备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5 张(办理图书证、学生证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便办理各种证件.

五、我校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免修公共英语课程:本科是英语专业毕业攻读 非英语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65 分、入学之日起前四年内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 绩≥425 分的,可在入学后提出申请(入学后详见相关通知).

六、收费

(一)2017 级研究生具体学费标准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告栏 http://www.yz.gxnu.edu.cn/html/art863.htm(注:非全日制公共管理 MPA 学费另有调整).

(二)保险费用(自愿选择)代收 1.代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采取财政统筹和个人缴纳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缴纳部分由学生本人按 照年度一次性缴纳,低保学生、重度残疾学生可凭有效证件享受优惠价格.2018 年度普通人员参保标准预计

5 在150 元/人―200 元/人,具体政策和标准以桂林市社保局

8 月下发文件为准. 2.学生团体平安保险费:该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有互补作用,可进行双重赔付,最大限度帮助 学生解决实际问题.遵循学生自愿选择、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采取个人缴纳方式,由学生本人按照基本学 制一次性缴纳,标准为:100 元/生?学年(二年制计收:200 元/生;

三年制计收:300 元/生;

).入学 时由保险公司到校统一办理.对自愿放弃购买该保险的学生务必在《广西师范大学学生放弃购买团体平安保 险确认书》上签名确认放弃购买选项.

(三)其他费用,如户口迁移费、体检费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

七、缴费方式

(一)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开学之日前

7 天,将第一学年预缴的学费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存入 我校统一为学生办理的中国银行卡上(此卡随录取通知书寄送,请仔细阅读中国银行卡使用须知,以下称作该 卡.)由中国银行统一代扣.

(二)学生缴纳学杂费、奖助学金发放、校园卡圈存以该卡为准,请妥善保管,如因身份证信息有误等 相关原因未办理中国银行卡或遗失中国银行卡,到校后请立即持身份证到中国银行办事点补办,领到新卡后 请登录校财务处网页自行更新,操作流程请登录:http://cwc.gxnu.edu.cn/sfp_cms 广西师范大学财务处网 站(建议使用 IE8 以上或火狐浏览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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