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3-10-01

2004 年度工效挂钩 新增加效益工资额度的报告〉的批复》及"东司人资[2005]51 号" 《关于对

2004 年度工效挂钩清算结果的批复》 ,在编制公司

2005 年度报告时,经四川君和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采取对

2004 年度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的处理方式:补提

2004 年度效益工资 53,797,800.00 元,同时补提

2004 年度福利费、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等 9,952,593.00 元,两项合计 63,750,393.00 元.上述事项所作 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了

2004 年度未分配利润 44,625,275.10 元,调减盈余公积 19,125,117.90 元,相应调增了

2004 年应付 工资 53,797,800.00 元, 应付福利费 7,531,692.00 元, 其他应付款 2,420,901.00 元.

2005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和

2005 年度利润及利润 分配表的上年同期数也作了相应调整. 董事会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分配[2005]303 号"文 的相关规定,认为造成上述类似情况的客观条件今后不会重复出现.因为"国 资发分配[2005]303 号"明确规定, "实行工效挂钩的中央企业,应将企业按国 家政策规定计提的有关工资性支出,经国资委核定批准后可一次性纳入工资总 额基数,企业以后年度不再单独计提.企业职工的所有增资,均应由效益工资 列支,不得多头提取或重复计提工资性收入. "按照此规定,自2006 年起,本 公司将按规定计提的有关工资性支出经国资委核定批准后可一次性纳入工资总 额基数,以后年度不再单独计提. 公司独立董事参与了对本事项的审议.四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处理,没有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故一

3 致同意该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处理. 公司监事会就本事项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议后认为:该项调整系按照国 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过程中引起的正常调整,依据充分,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本事项 做出按前述内容进行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进行的 说明、分析.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 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出资人的利益. 二六年三月一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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