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3-09-05

3 公司

2018 年年报披露利息收入 4,673.50 万元,与上表列示货币资金产生的 利息收入 4,514.61 万元的差异原因如下: (1)国开专项投资资金存储账户产生的 利息收入 391.74 万元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冲减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通 讯微电子器件(二期)项目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未计入利息收入项目 ;

(2)年报 披露的利息收入包含了现金折扣收入 550.63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4,514.61 万元,日均货币资金余额 417,567.18 万元,综合平均利率水平 1.0664%.公司人民币活期及协定存款的年 化利率年化为 0.30%-1.72%之间. 定期存款分为

7 天、

3 月、

6 月、

1 年不同期限, 按期限长短不同年化为 1.10%-2.50%之间. 银行间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化利率 1.5%、

3 个月定期存款年化利率 1.1%、活期存款年化利率 0.35%,公司的综合平均利率 水平约 1%,符合市场水平. 综上所述,公司货币资金的利息收入真实完整,利率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市 场平均水平,利息收入合理,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 会计师对公司利息收入实施了以下程序: (1)检查利息收入明细账,确认利息收入的真实性及正确性;

对于母公司 及各子公司利息收入比重达 10%以上的重要利息收入,检查相关的存款协议, 了解存款的方式和利率,复算应计利息是否和实际收到的收入一致;

(2)利息收入的截止测试,关注是否存在异常迹象,是否存在跨期现象. 抽取年度内实际收到的零星利息收款凭证,检查是否有各开户银行的结息单和 进账单,结息时间是否与银行季度结息时间相符;

(3)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未达账项,查找有无漏计利息. (4) 结合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和目前存放状况, 对公司利息收入进行分析性 复核. 会计师认为,已履行的审计程序审慎、充分,公司货币资金的利息收入真实 完整,利率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平均水平,利息收入合理,与货币资金规模 相匹配.

(二)请结合公司经营模式,说明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同时,存在较多有 息借款的原因和合理性;

4

1、公司保持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原因 公司

2018 年月均货币资金余额 420,692.17 万元,2018 年12 月31 日货币资 金余额 440,592.78 万元,其中: (1)募集资金 12,581.03 万元专项用于厦门市三 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通讯微电子器件 (一期) 项目;

国开专项投资资金 120,039.20 万元专项用于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通讯微电子器件(二期)项目;

这两 项资金只能按专项用途及进度调配使用. (2)保证金 29,897.11 万元主要用于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和支付保函, 在其对应的票据或保付款项到期偿付前,不得自由 转出. (3)香港三安、美国流明等境外公司货币资金 10,891.58 万元,受外汇管 理政策等影响难以随时动用. 扣除以上项目后,公司在境内可自由支配的资金储 备为 267,183.86 万元.公司保有一定额度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主要出于以下 方面的考虑: 首先,公司现有业务经营规模较大,需要储备足额营运资金以保障经营发展 同时储备资金用于偿还未来到期的借款本息, 确保公司在金融环境发生变化时能 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其次,由于公司民营企业属性,筹集新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提前计划准备,以 应对国家宏观调控或融资环境变化造成无法及时完成外部股权和债权融资, 从而 影响公司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充足有利于公司在投资和项目上把握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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