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3-08-25

2012 年6月1日,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作出《关于设立亚世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辽外经贸资批[2012]37 号) ,同意瑞林投资与亚世香港设 立亚世光电,公司经营期限为

50 年;

批准瑞林投资、亚世香港于

2012 年4月21 日签署的公司章程.依据前述批复,发行人相应取得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发的 商外资辽府资字[2012]10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2012 年6月25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鞍山市中心支局向发行人核发了

00301628 号《外汇登记证》 ,并核准了发行人的资本金账户开户,收入范围为 外国投资者投入的外汇资本金.对于发行人设立时亚世香港认缴的出资,发行 人已分别于

2012 年6月29 日、2013 年1月29 日、2013 年5月27 日、2013 年7月10 日收到亚世香港汇入的境外资金合计

477 万美元. 前述出资已经鞍山 禹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经华普天健出具的会专字 [2017]4611 号《验资复核报告》复核审验到位.

2012 年7月9日,亚世光电完成了设立的工商登记,并取得辽宁省工商局 颁发的注册号为

21000040000976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综上,本所认为: 发行人为经原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设立时,外方股东亚世香港的终极股东 JIA JITAO 为澳大利亚籍自然人, 对发行人的出资为境外自有资金并已履行外汇登记备案手续,不存在假外资的 情形.

(二)发行人设立及后续历次股权变更是否符合外资、外汇、工商、税务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2-2-1-6 管理等相关规定,是否真实足额按时出资

1、发行人设立及后续历次股权变更是否符合外资、外汇、工商、税务管理 等相关规定 (1)发行人设立及分期出资的具体情况

2012 年7月,亚世香港、瑞林投资共同发起设立发行人,公司的注册资本 为5,001.80 万元. 其中外方股东亚世香港认缴出资 2,978.60 万元, 分四期缴纳;

中方股东瑞林投资认缴出资 2,023.20 万元,分三期缴纳.具体如下: 序号 具体内容 亚世香港实缴出资额 (万元) 瑞林投资实缴出资额 (万元) 累计实收资本 (万元) 1. 公司设立出资 1,042.51 708.12 1,750.63 2. 第一次增加实收资本 ―― 1,112.76 2,863.39 3. 第二次增加实收资本 754.21 ―― 3,617.60 4. 第三次增加实收资本 679.921 ―― 4,297.521 5. 第四次增加实收资本 501.959 202.32 5,001.80 1)外资程序 发行人已于

2012 年6月1日取得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的 《关于 设立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辽外经贸资批[2012]37 号) ,依据该批复, 发行人取得了辽宁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资辽府资字[2012]1011 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2)外汇程序

2012 年6月25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鞍山市中心支局向发行人核发了

00301628 号《外汇登记证》 ,并核准了发行人的资本金账户开户,收入范围为 外国投资者投入的外汇资本金,账户限额 2,978.60 万元. 发行人已分别于

2012 年6月29 日、2013 年1月29 日、2013 年5月27 日、2013 年7月10 日收到亚世香港认缴的出资合计

477 万美元.前述出资已 履行外汇登记备案手续. 3)工商程序

2012 年7月9日,发行人完成设立及首期出资的工商登记,取得了辽宁省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补充法律意见书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