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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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6000 套破碎机履带支架、起重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锦昌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孙杰东 联系人 孙杰东 通讯地址 余杭区运河街道长虹村 联系电话

13606817655 传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余杭区运河街道长虹村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用地面积 (平方米)

309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64.

9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4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6.16%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7 年12 月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杭州锦昌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2月, 选址位于余杭区运河街道 长虹村,经营范围为:手动单轨行车、螺旋夹持器、挖掘机斗、机械式千斤顶 生产.之后公司于

2005 年12 月进行了扩建,新建了部分厂房、办公楼及配套 设施,产能变更为:年产手动单轨行车

6 万台、螺旋夹持器

5 万台、挖掘机斗

2000 套、 机械式千斤顶

1 万台.

2005 年12 月31 日余杭区环保局以登记表批复 [2005]2622 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2009 年,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进行了技 改,在保持产品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新增喷漆及抛丸工序.2009 年12 月23 日 余杭区环保局以环评批复 [2009]726 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2010 年3月15 日企业通过了环保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2010】1-016 号).

2012 年,企业又申报了技改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厂房 3303.6 平方米,并 新增年产

6000 套破碎机履带支架, 余杭区环保局以登记表批复 [2012]466 号文 对该项目予以批复.之后,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业主方仅新建了厂房,破碎 机履带支架生产线则一直未投产,因此,该项目也未进行环保验收.

2 目前,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业主方决定投资 64.9 万元,利用企业现有闲 置车间,新增喷塑工艺和破碎机履带支架、起重设备的生产,技改后企业生产规 模变更为:年产手动单轨行车

6 万台、螺旋夹持器

5 万台、挖掘机斗

2000 套、 机械式千斤顶

1 万台、破碎机履带支架、起重设备

6000 套.经营范围变更为: 手动单轨行车、螺旋夹持器、机械式千斤顶、手动葫芦、挖掘机斗、破碎机履带 支架、起重设备的生产.(注:经营范围中的手动葫芦属手动单轨行车的配件, 因此,原环评及批复时未对其单独计算产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为此,建设单位杭州锦昌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组织人员在现场调查、研究,收集资料的基 础上,进行了工程分析和污染因子分析.根据《国民经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中的第

69 项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有电镀或喷漆工 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编制报告书,其他(仅组装的除 外)编制报告表,仅组装的编制登记表.本项目不涉及电镀或喷漆工艺,也不属 于仅组装性质,因此,编写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17.6.27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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