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3-04-18

探索实践人才培养计划与各类大赛的有机衔接,培养计划中设置的相关 课程可支撑能力培养要求,(或经过适当培训达到能力培养要求),引导学生参加技能考证或 职业技能大赛.

三、具体意见

(一)基本框架: 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学制、培养目标与规格、就业岗位、课 程体系、教学进程安排等七部分组成.

(二)具体要点: 1.教学学时与教学周数 应用化工技术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高职段为两学年制, 教学总学时控制在

1700 学时之内, 空中乘务专业教学总学时控制在

2400 学时之内,其余各专业教学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 2400?2600学时之间. 各专业的周学时在22学时?30学时, 建议各专业的周学时安排前紧后松. 独立实践周(含实训、实习和毕业环节等)每周按

28 学时计.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 (中高职贯通) 总教学周数为

72 周, 其余各专业总教学周数为

109 周. 具体教学周数安排: 第1学期(共18 周):第1周安排新生入学教育. 第2学期(共18 周):教学运行计

18 周. 第3学期(共18 周):第1周和第

2 周安排

2 周军训. 第4学期(共19 周):可启动中级技能考证培训工作(可与理论教学穿插进行,也可集 中培训,时间上也可以和第

5 学期交叉进行),列为技能培训.

4 第5学期(共19 周):前10 周内可安排理论教学(含必修课、限定性选修课),保证

6 周的 2+1 专业实习,其余时间可安排其他选修课程(也可穿插). 第6学期(共17 周):毕业环节

12 周,综合素质拓展

3 周,毕业就业指导

1 周,毕业教 育1周.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中高职贯通)具体教学周数参照高职第

1 学期、第2学期、第5学期 和第

6 学期执行,不安排军训. 2.必修课(85?95%总学时) (1)理论/实践比:50 ?60%/50? 40%(实践含:课内实践、实习实训、大型作业、社 会实践、毕业环节、实验课等) (2)通识教育课程、职业基础课程、职业能力课程比例:40%:35%:25% 3.选修课(5?15%总学时) 开设分为理论型和实践型.前者提供专业扩展内容,也可以讲座形式开设;

后者提供以技 能培训为主的课程. 4.通识教育课程的安排:(必修) (1) 体育: 总90 学时, 第1学期 ? 第3学期开设. 第1学期 ? 第3学期,

15 周/学期, 每周

2 学时. (2)政治理论课:共两门(分别在两个学期开设):总112 学时 + 形势与政策(按周 五安排,不计入总学时) ①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4 学时(实践 20,理论 44),第2学期(理论)和第

3 学期(实践),每周

4 学时. ② 思想道德与法律:48 学时(实践 16,理论 32),第1学期,每周

4 学时. (3)英语:180 学时 ,第1学期? 第3学期 ,每周

4 学时. (4)计算机应用基础:48 学时(实践 24,理论 24),第1学期(第1?12 周开设), 每周

4 学时. (5)高等数学(工科:60?80 学时,文理科:60 学时,第1学期). (6)文理科各专业可根据专业需要,选择开设下列课程中的

1 门: ① 经济数学:60 学时,第2学期. ② 工程数学:60 学时,第2学期. (7)综合素质拓展:3 周,在毕业学年的最后一学期开设.

5 5.职业核心课程的设置: 职业核心课程是指通识教育课程、职业基础课程和职业能力课程中的核心课程.用 表示. (1)每学期职业核心课程的门数一般不超过

3 门(特殊情况下最多不得超过

4 门);

(2)职业核心课程的总门次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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