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3-03-21
TPV TECHNOLOGY LIMITED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03) 持续关连交易: (1)三井供应协议;

(2)部件采购协议;

及(3)长城电脑供应协议 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 独立财务顾问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18页,载有其对独立股东作出之推荐建议.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载於本通 函第19至35页,当中载有其对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作出之意见. 股东特别大会谨订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正假座香港九龙观塘伟业街108号丝宝国际大厦12 楼1208-16室举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 载於本通函第42至44页.本通函随附 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无论 阁下能否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务请将代表委任表格按股东 特别大会通告所载指示填妥及交回.若 阁下之股份乃登记於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务请 阁下 将代表委任表格交回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或本 公司之香港总办事处 (地址为香港九龙观塘伟业街108号丝宝国际大厦12楼1208-16室) .若 阁下之股份 乃登记於本公司之新加坡股份过户处,则请 阁下将代表委任表格交回Boardroom Corporate &

Advisory Services Pte. Ltd. (地址为50 Raffles Place, #32-01 Singapore Land Tower, Singapore 048623) 或上述本公司 之香港总办事处地址.代表委任表格应在可行情况下尽快惟无论如何不迟於股东特别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 小时前交回,方为有效.填妥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届时仍可依愿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 於会上表决. * 仅供识别 阁下对本通函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持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经 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 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不会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 失承担任何责任. C i C 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A) 绪言

5 (B) 三井供应协议

6 (C) 部件采购协议

9 (D) 长城电脑供应协议.12 (E) 有关三井、长城电脑及本公司之资料

14 (F) 上市规则涵义

15 (G) 独立董事委员会.16 (H) 股东特别大会

16 (I) 推荐建议

16 (J) 一般事项

17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18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19 附录 - 一般资料

36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42 C

1 C 在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二零一零年 长城电脑供应协议」 指 本公司与长城电脑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零年六月二 十一日之供应协议,内容有关长城电脑集团向本集 团采购LCD监视器及其他产品 「二零一零年 部件采购协议」 指 本公司与三井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 之部件采购协议,内容有关本公司向三井集团采购 部件 「二零一零年 三井供应协议」 指 本公司与三井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 之供应协议,内容有关三井集团向本公司采购产品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之涵义 「中国电子」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 之国有公司 「长城电脑」 指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 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於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长城电脑 持续关连交易」 指 长城电脑供应协议 (包括长城电脑供应上限) 及其项 下拟进行之交易 「长城电脑集团」 指 长城电脑及其附属公司 「长城电脑 供应协议」 指 本公司与长城电脑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 二十三日之供应协议,内容有关长城电脑集团向本 集团采购LCD监视器 「长城电脑 供应上限」 指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根 城电脑供应协议拟进行交易之最高年度总值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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