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19-07-31
DB DB Tianjin energy consumption standard of public buildings

2017 9

1 Tianjin energy consumption standard of public buildings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津建科[2017]255 号 市建委关于颁布《天津市公共建筑 能耗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 公共建筑实际运行能耗管理,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墙体材料 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等单位按照市建委《关于下达

2015 年天 津市建设系统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津建科 〔2015〕286 号)要求,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公共建筑能耗标准》 .

经市建委组织专家审定,现批准《天津市公共建筑能耗标准》 (DB/T29-249-2017)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17 年9月1日起实施. 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及修改意见, 请及时反 馈给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由天津市建设工程技术研究所负责征订和发行, 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 年7月11 日前言根据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5年天津市建设系统 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 (津建科[2015]286号) 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当前建筑节能减排的要求,标准编 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在积累建筑物实际运行能耗数据基础上,认 真总结实践经验,借鉴国际及国内相关标准,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公共 建筑供暖能耗指标;

5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 本标准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补充的意见和建 议,请寄送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300074) ,以供修编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中心 本标准参编单位:天津大学 天津城建大学 天津市供热办 天津市建设科技发展推广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伍小亭 张志刚 邢金城 支家强 凌继红 芦岩李俊霞 叶天震 尹宝泉 秦小娜 姚万祥 田雨辰 马玖晨 殷洪亮 刘晗李t庞燕梅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建廷 田炊偶伊 吕强刘向东 李伟唐华郑立红 余为峰 目次1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5

4 公共建筑供暖能耗指标

7 4.1 一般规定.7 4.2 建筑供暖能耗指标

8 4.3 建筑耗热量指标

10 4.4 建筑供暖输配系统能耗指标.11 4.5 建筑供暖系统热源能耗指标.13

5 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

15 5.1 一般规定.15 5.2 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

15 5.3 能耗指标修正

16 本标准用词说明.21 引用标准名录.22 条文说明.2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5 4 Heat Energy Consumption of Public Buildings.7 4.1 General Requirements.7 4.2 Public Buildings Heat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8 4.3 Public Buildings Heat Demand Indicator.10 4.4 Heat Distribution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Indicator.11 4.5 Heat Source Efficiency Indicator

13 5 Energy consumption of Public Buildings Except Heat.15 5.1 General Requirements.15 5.2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of Public Buildings Except Heat ...

15 5.3 Calculation and Correction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

16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2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2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3

1 1 总则1.0.1 为贯彻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促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规范管理公共建筑实际运行能耗,实现公 共建筑能耗总量控制,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办公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学校建筑 (不含高等院校) 、医院建筑运行能耗的管理. 1.0.3 本标准旨在引导公共建筑在满足建筑舒适度及其能量需求 的基础上,采用高效的能源系统,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降低建筑运 行能耗. 1.0.4 公共建筑运行能耗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 合国家及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2.0.1 公共建筑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public buildings 公共建筑使用过程中由外部输入的能源, 包括维持建筑环境的 用能 (如供暖、 制冷、 通风、 空调和照明等) 和各类建筑内活动 (如 办公、电梯、生活热水等)的用能. 2.0.2 建筑能耗标准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of building 根据建筑用能性质, 按照规范化的方法得到的归一化的能耗数 值. 2.0.3 能耗指标约束值 constraint value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为实现建筑使用功能所允许消耗的建筑能耗指标上限值. 2.0.4 能耗指标推荐值 recommended value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在实现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利用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措 施,达到较好节能效果的建筑能耗指标期望值. 2.0.5 能耗指标引导值leading value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在实现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 综合高效利用各种建筑节能技 术和管理措施,实现更高建筑节能效果的建筑能耗指标目标值. 2.0.6 能耗指标实测值 measured value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基于实测的建筑能耗得到的能耗指标值. 2.0.7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 房屋外墙 (柱) 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包括阳台、

3 挑廊、室外楼梯等,且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m 以上的永 久性建筑. 2.0.8 公共建筑供暖能耗指标 qhc heat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of public buildings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 公共建筑供暖系统所消耗的一次能源 量除以该系统所负担的建筑总面积而得到的能耗指标, 它包括建筑 供暖热源和输配系统所消耗的能源,单位为 kgce/(m2 ?a) . 2.0.9 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 qec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of public buildings except heat 全年单位建筑面积所消耗常规能源的实物量 (不含供暖能耗) , 为便于统计考量, 均按照等效电法将其折合为等效电量, 包括照明、 办公设备、生活热水、空调制冷、通风等消耗的常规能源,单位 kW?h/(m2 ?a) ,或折合为标准煤,单位 kgce/(m2 ?a) . 2.0.10 建筑耗热量指标 building heat demand indicator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 在建筑物热入口得到的供热系统向其 提供的热量除以建筑面积所得到的能耗指标,单位 GJ/(m2 ?a). 2.0.11 热源供热量指标 heat source production indicator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 供热系统热源输出的热量除以该热源 所负担的建筑总面积所得到的能耗指标,单位 GJ/(m2 ?a). 2.0.12 管网热损失率 pipe heat dissipation ratio 管网热损失指标与热源供热量指标的比值,无量纲. 2.0.13 管网水泵电耗指标 heat distribution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indicator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 供热管网水泵输配电耗除以该供热管 网所负担的建筑总面积所得到的能耗指标,单位 kW?h/(m2 ?a). 2.0.14 热源能耗指标 heat source efficiency indicator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 热源所消耗的燃料除以该热源输出的 供热量所得到的指标,kgce/GJ

4 2.0.15 统计年 statistic year 连续

12 个日历月,且涵盖一个完整的供暖季和制冷季. 2.0.16 使用强度 using intensity 指实际运行时间、人员密度和用能设备密度等情况. 2.0.17 服务标准 service level 建筑物的服务功能水平,如有无电梯、辅助设备配置状况和环 境质量水平(如室内温度、湿度、新风量、照度等) .

5 3 基本规定 3.0.1 本标准规定了办公建筑、商场建筑、旅馆建筑、学校建筑 (不含高等院校)及医院建筑的供暖能耗和非供暖能耗指标. 3.0.2 公共建筑能耗指标分为供暖能耗指标和非供暖能耗指标两 类:

1 公共建筑供暖能耗指标是衡量供暖系统能源利用效率的指 标,是评估建筑节能与供暖系统能源消耗量的综合指标;

2 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是衡量建筑供冷、通风、照明、 设备能耗等总体能耗的指标,是评估公共建筑总体能耗水平的指 标. 3.0.3 公共建筑供暖能耗指标和非供暖能耗指标分为约束值、推 荐值和引导值, 建筑能耗指标实测值或其根据实际使用强度的修正 值应小于建筑能耗指标约束值,宜小于建筑能耗指标推荐值,争取 达到建筑能耗指标引导值. 3.0.4 建筑能耗指标实测值应包括建筑运行中使用的由建筑外部 提供的全部电力、燃气和其它化石能源,以及由集中供热、集中供 冷系统向建筑提供的热量和冷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建筑供暖能耗指标的确定以主机(市政热网供热量) 、 辅机、 输配系统以及末端系统的常规能源消耗折算为一次能源消耗 为依据;

2 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的确定以建筑外部输入的各类能 源(除供暖外)消耗量折合的等效电量或一次能源消耗量为依据;

3 通过建筑的配电系统向各类电动交通工具提供的电力,应 从建筑实测能耗中扣除;

6 4 非建筑自身需求的外景照明用电,应从建筑实测能耗中扣 除;

5 安装在建筑上的太阳能光电、光热装置和风电装置向建筑 提供的能源不应计入建筑实测能耗中. 3.0.5 建筑实际使用的电力、燃气和其他化石能源应根据实际使 用的能源种类分别按电力、燃气和标煤统计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标煤应为由建筑所消耗的各种化石能源按照燃料的热值折 算得到;

2 对于由集中供热、集中供冷系统输入到建筑物内的热量和 冷量,应根据实际集中供热、供冷系统冷热源及输配系统所消耗的 能源种类, 按所提供的热量和冷量及系统实际能效折合的电力或标 煤,计入建筑能耗. 3.0.6 公共建筑供暖能耗应以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供暖系统所消 耗的累积能耗计,非供暖能耗应以一个完整的日历年或连续

12 个 日历月的累积能耗计,并应包含一个完整的供冷期的能耗.

7 4 公共建筑供暖能耗指标 4.1 一般规定 4.1.1 公共建筑供暖能耗应以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单位建筑面积供 暖系统能耗量作为能耗指标的表现形式, 并应包括供暖系统热源所 消耗的能源和供暖系统水泵的输配电耗. 4.1.2 建筑采用集中供热方式供暖时,应按下列规定对影响建筑 供暖系统综合能效的各因素进行考核和管理.

1 应采用建筑耗热量指标考核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性能及建 筑内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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