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3-02-18 |
(18)《关于发布(GB18918-2002)修改 单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6 年第
21 号);
(19)《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国家环保局,环发 [1999]154 号文);
(20)《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02 年3月邵阳市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
4 29 日;
(2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 案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3]77 号));
(22)《湖南省主要水质系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2005);
(23)《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第
12 号令);
(24)《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
215 号,2007 年8月28 日修正;
(25)《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三同时 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湘环发
2011 年29 号);
(26)《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1.2.2 1.2.2 1.2.2 1.2.2 评价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2.3-93, 国家环境保护部)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境保护部);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 ;
(6)《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7)《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附录;
(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1.2.3 1.2.3 1.2.3 1.2.3 项目其它相关文件 (1)邵阳市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 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委托书;
(2)《新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 环境影 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3)建设方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邵阳市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
5 1.3 1.3 1.3 1.3 评价标准 根据本项目新邵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本次评价执行以 下标准: 1.3.1 1.3.1 1.3.1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①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详见表 1.3-1. 表1.3-1 1.3-1 1.3-1 1.3-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mg/Nm3 ) 取值时间 GB3095-1996 PM10 日平均 0.15 SO2 日平均 0.15 NO2 日平均 0.12 ②室内环境空气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见表 1.3-2. 表1111.3-2 .3-2 .3-2 .3-2 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参数类别 参数 单位 标准值 备注 一 物理性 温度 ℃ 22-28 夏季空调 16-24 冬季采暖 相对湿度 % 40-80 夏季空调 30-60 冬季采暖 二 化学性 甲醛 HCHO mg/m3 0.10
1 小时均值 苯C6H6 mg/m3 0.11
1 小时均值 甲苯 C7H8 mg/m3 0.20
1 小时均值 二甲苯 C8H10 mg/m3 0.20
1 小时均值 (2)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建成后采用雨污分流式排水体制, 雨水采用管道就近排入城市道路的雨水 管道,污水利用管道统一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城市污水管道进入新邵污水处 理厂处理,本项目最终受纳水体为资江(新邵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 500m(S1) 资江断面、新邵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 1000m(S2)资江断面),S1 执行《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水域水质标准,S2 执行《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域水质标准,具体指标详见表 1.3-3. 邵阳市锦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邵锦宏时代新城(一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