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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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复合新材料生产 建设单位(盖章): 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 年1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 -

2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复合新材料生产 建设单位 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海波 联系人 朱以江 通讯地址 德阳市罗江经济开发区金山工业园区光明路 联系电话

13990244157 传真/邮政编码

618508 建设地点 罗江区金山工业园区光明路 立项审批部门 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8-510626-29-03-3070 08]FGQB-0232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 造(C292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666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825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317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3.

84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项目的由来 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罗江区设全资子公司,其主要生 产高性能复合新材料,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金山公园投资

8250 万元建设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复合新材料生产 ,本项目已在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完成《年产5万吨高性能复合新材料生产》备案(川投资备[2018-510626-29-03-307008]FGQB-0232 号) . 设置生产线

16 条, 试验线

2 条, 各类设备、 循环冷却水系统、混料机、供配电设备和环保设施等公用辅助设备等,完成厂区道路、 绿地等公用设施建设. 为了预测评估该项目对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和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为环保部门提 供决策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要求, 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项目行业类 别及生产工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资源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的要求,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四川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了该项目 -

3 - 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单位在掌握 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改性塑料颗粒制造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修正)》,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中淘汰 类和限制类,视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 本项目目前已获得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文件,川投资备川投资备[[2018-510626-29-03-307008]FGQB-0232 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①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的主要要求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德阳市罗江经济开发区内.

2012 年,罗江县委、县政府决定将 原 一区两园 (即金山工业园和城南工业园)调整为 一区一园 (即金山工业园) , 对金山工业园进行重点建设, 并将规划面积由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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