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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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

5 万吨金属回收破碎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滕州市山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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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

5 万吨金属回收破碎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滕州市山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孔德策 联系人 孔德策 通讯地址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东 联系电话18006329827 传真-- 邮政编码

277523 建设地点滕州市张汪镇大宗村东 立项审批部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481-42-03-055878 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4210 金属废料和碎屑 加工处理 占地面积(平方米) 34309(约合 51.5 亩)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00 总投资(万元)

3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6.67% 评价经费(万元) 投产日期

2019 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任务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22 号,2014 年4月24 日修订, 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

77 号,

2016 年7月2日修改,自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6 年12 月27 日通过,自2017 年9月1日起 施行)、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 态环境部令,自2018 年4月28 日起施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滕州市山海再 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金属回收破碎生产线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本项目归入项目类别中 三

十、废弃资 源综合利用业

86 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

环评类别如下: 废电 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 、 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 为报告书, 其他 为报告表.本项目为 废钢铁等废旧金属的回收加工,因此评价类别为报告表.为此,该公司委托我公司 -

4 - 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对本项目实施地周围实地踏勘、 收集资料的基 础上,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 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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