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3-01-28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2-0045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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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2-00455 号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 《关于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关于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2018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西安龙德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的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 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 况. -

2 -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Haidian Dist. Beijing,China,100083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说明 -

1 -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6 年1月29 日,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华昌达" 、 "本公司"或"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收购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与李克、李振清(以下合称"全体交易对方")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收购全部交易对方持有的西安龙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西安龙德")的全部股份.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权交易总价 为人民币 9,1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收购未超过 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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