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2-12-20
1 1.

1 调查方式及内容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 号文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 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公众参与采取公开环境信息、公众意见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 听取公众意见.本次公众参与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我单位于

2018 年5月25 日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本 项目环评工作.随即,我单位便向公众就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进行了 第一阶段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征 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等. 公告的具体形式为: ①2018 年5月29 日在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乡镇政府和各村村委会张贴了本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见图 1);

②2018 年5月29 日在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网站上发布了本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见图 2);

红陶村公示 宏兴村公示

2 铺子岭村公示 杨嘉桥镇公示 河口镇公示 紫杨村公示 先丰桥村公示 三湘村公示

3 金笔村公示 合金村公示 九江村公示 图1现场公告照片

4 图2第一次网上公示截图 (2)第二阶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

2018 年6月21 日在中国湘潭县网站上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并于

2018 年6月21 日在《湘潭日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

5 图3第二次网上公示截图(中国湘潭县网)

6 图4湘潭日报公示截图 (3)第三阶段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单位于

2018 年10 月29 日至

31 日对环境影响评价范 围内的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并于

2018 年11 月4日在县委党校组织召开了公众参 与座谈会. 1.2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调查表的发放对象为项目评价范围内居 民代表(发放个人调查表)、村委会及其他有关单位团体(发放团体调查表).本 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调查表

341 份(其中团体

34 份,个人

307 份),收回

341 份. 1.2.1 团体意愿统计分析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了评价区域内团体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调查了

34 个团体单位, 具体的团体单位意见见 1.2-1.

1 表1.2-1 团体调查结果汇总表 调查结果 调查内容 选择项 数量 所占比例(%) 清楚

34 100% 了解一点

0 0%

1、 贵单位对本项目是 否了解 不清楚

0 0% 无环境问题

23 52.27% 大气污染

9 20.45% 水污染

5 11.36% 生态破坏

1 2.27% 固废污染

6 13.64%

2、贵单位认为本区 域目前的环境问题有 (多选) 噪声污染

0 0% 社会效益

16 38.10% 经济效益

2 4.76% 环境效益

21 50.00%

3、贵单位对本项目 建设最关心的是 (多选) 就业机会

3 7.14% 水污染

8 19.51% 生态破坏

2 4.88% 固体废物污染

7 17.07% 噪声污染

1 2.44%

4、贵单位认为本项 目建设会给当地环境 带来何种不利影响 (多选) 废气污染

23 56.10% 无影响

12 35.29% 轻度影响

16 47.06% 较大影响

1 2.94%

5、 贵单位认为本项目 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 程度如何 不知道

5 14.71% 可以

31 91.18% 不可以

0 0%

6、 贵单位认为本项目 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 是否可以接受 不清楚

3 8.82% 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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