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7-29
? ? 附件

16 环? 境? 保? 护? 技? 术? 文? 件 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技术指南 (试行) (征求意见稿) ? ? 目? ? 次? ? 前言.

I

1 总则.1 1.1 适用范围.1 1.2 术语与定义.1

2 工作任务与程序.1 2.1 工作任务.1 2.2 工作程序.2

3 大气污染源分级种类.2 3.1 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

2 3.2 基于臭氧生成潜势的 VOCs 污染源分级

2 4 基础数据调查.2 4.1 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

2 4.2 空气质量监测数据.3

5 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技术方法

3 5.1 分级所涉及污染源种类

3 5.2 空气质量影响敏感因子计算

3 5.3 空气质量影响敏感因子归一化处理

4 5.4 污染源分级标准.4

6 基于臭氧生成潜势的 VOCS 污染源分级技术方法.4 6.1 分级所涉及污染源种类

4 6.2 污染源 VOCs 成分谱收集与测试

4 6.3 臭氧生成潜势计算与归一化处理

5 6.4 排放量归一化处理.5 6.5 污染源分级标准.5

7 大气污染源分级结论与优化减排方案建议

5 7.1 污染源分级结论.5 7.2 污染源优化减排方案建议

6 附录A.7 附录B8附录C9附录D.10 ? I ?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 提出的加强污染物减排、 坚持污染物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的要求, 满足 《国家环境保护 十 二五 科技发展规划》 关于 初步建立以总量削减和源头控制为核心的环境综合管理技术支撑 体系 的国家环保科技需求,指导我国污染源优化减排方案的制定,实现空气质量的快速有 效改善,并为未来经济、能源结构调整提供科技支撑,制定本技术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城市或区域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工作. 本指南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 护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环境保护部

2013 年月日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

1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的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指导城市或区域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源优先控制分级工作. 1.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2.1 污染源 向大气环境中排放固态与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源统称污染源. 1.2.2 污染源分级 将不同污染源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成不同控制先后的级别. 1.2.3 目标区域 指进行污染源分级的城市或区域. 1.2.4 空气质量影响敏感系数 指污染源排放

1 吨污染物对目标区域空气质量的平均浓度贡献值. 1.2.5 敏感因子 指敏感系数除以对应污染物的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所得因子. 1.2.6 常规污染物 本指南中指 SO

2、NOx、颗粒物. 1.2.7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成分谱 污染源排放 VOCs 的化学组分质量百分比组成. 1.2.8 VOCs 臭氧生成潜势 本指南中指污染源排放 1t VOCs 可生成的最大臭氧量. 1.2.9 推荐模式 本指南将附录 A 所列的数值模拟模式作为推荐模式,同时不排斥其他可实现相同功能 及模拟效果的空气质量模型.推荐模式原则上采取互联网等形式获取,获取内容包括模式 的使用说明、执行文件、用户手册、技术文档、应用案例等.推荐模式为空气质量模拟模 式,用于污染源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敏感系数的模拟.

2 工作任务与程序 2.1 工作任务 通过调查、估算、模拟等手段,评估各地区排放源单位污染物排放(1t)对目标区域空 气质量浓度的贡献,获取空气质量影响敏感因子,或分析不同 VOCs 排放源的臭氧生成潜 势与排放量大小,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常规污染物与 VOCs 污染源分级,为污染源优化减排 方案、空气质量快速有效改善策略以及经济、能源结构调整措施的制定等提供科学依据或 指导性意见. ?

2 2.2 工作程序 2.2.1 第一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排放源清单调研与估算、VOCs 排放源成分谱的收集与测试、 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收集等. 2.2.2 第二阶段.主要工作包括排放源空气质量影响敏感因子的计算与归一化处理、VOCs 排放源臭氧生成潜势的计算与归一化处理、 污染源 VOCs 排放量的归一化处理、 分级指数的 计算与归一化处理等. 2.2.3 第三阶段.主要工作包括给出大气污染源分级结果,完成污染源分级报告,提出污染 源控制方案建议等.

3 大气污染源分级种类 本指南中污染源分级针对常规污染物及 VOCs 分为两类:即分别为基于常规污染物环 境影响大小的污染源分级和基于臭氧生成潜势的 VOCs 污染源分级. 3.1 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 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主要是针对 SO

2、NOx 与颗粒物排放源的分 级,其依据是空气质量影响敏感因子.该分级既可以针对环境中某种污染物(如SO2)进行 污染源分级,也可以针对环境中多种污染物(如SO

2、NOx 与颗粒物)进行污染源分级. 例如,当以 SO2 环境质量达标减排或控制硫酸型酸雨为目标,可选择 SO2 的污染源分级;

以空气质量综合改善为目标时,可选择针对多污染物的污染源分级. 3.2 基于臭氧生成潜势的 VOCs 污染源分级 基于臭氧生成潜势的 VOCs 污染源分级针对的污染物是 VOCs,分级依据包括污染源单 位VOCs 排放(1t)的臭氧生成潜势与污染源 VOCs 总排放量.当以 VOCs 及O3 污染控制 为目标时,选择 VOCs 的污染源分级等.

4 基础数据调查 4.1 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 污染源排放清单数据包括两类:目标区域污染源排放清单与周边区域排放清单. 4.1.1 目标区域污染源排放清单 4.1.1.1 工业源 工业源排放清单要求详细到企业,污染物应至少包含 SO

2、NOx、CO、颗粒物和 VOCs.工业源排放数据涉及行业应至少包括电力、冶金、建材、化工、其他工业锅炉.工 业源排放数据包含信息为企业经纬度坐标、企业所属行业、烟囱高度、烟囱出口内径、烟 囱排气温度、烟气流速、及各类污染物排放量. 数据来源主要包括污染源普查基础数据和重点污染源普查更新数据,各地区环境统计 数据,辅以文献报道的排放因子加以类比核算.工业源排放数据包含信息见附录 B 表B.1. 4.1.1.2 非工业源 非工业源排放清单要求至少为地市或区县分辨率,污染物应至少包含 SO

2、NOx、 CO、颗粒物、VOCs 和NH3.非工业源排放数据涉及行业应至少包括居民源、道路移动 ?

3 源、非道路移动源、无组织扬尘源、人为 VOCs 挥发源、植被排放源、氨源、生物质燃烧 源. 非工业源排放清单主要通过排放因子法核算: 非工业源排放量=排放因子*活动水平. 具体可依据我国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规范进行编制. 若我国尚无相关规范, 可参照美国排放 清单编制指南进行编制,具体编制方法参见美国环保署网站(http://www.epa.gov/ttn/chief/ap42/index.html) . 非工业源排放清单核算所需排放因子可通过文献调研或本地化实测获取.所需活动水 平数据主要包括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年均行使里程、道路类型、道路长度、道路尘负 荷、道路车流量、道路平均车速、加油站汽油柴油消耗量、居民生活燃料消耗量、秸秆柴 薪量、植被面积、牲畜数量、化肥使用量、溶剂涂料使用量、建筑施工面积、裸地面积 等.活动水平数据获取方式有以下三种:1. 查阅各地统计年鉴、经济年鉴、行业年鉴;

2. 通过与统计部门、交管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建设部门合作收集详细信息;

3. 对于 方式

1、方式

2 中无法获取的信息(如道路尘负荷),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测试等方法进行 信息收集. 非工业源排放数据包含信息见附录 B 表B.2. 4.1.2 目标区域外污染源排放清单 目标区域以外的周边区域网格排放清单可自行计算,亦可采用清华大学 MEIC 清单或 北京工业大学建立的全国排放清单. 4.2 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收集目标区域内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该数据用于数值模型的模拟结果验证.空气质 量监测数据的时段应在模型模拟时段范围内.数据信息包括监测点名称、监测点经纬度、 监测点颗粒物浓度、SO2 浓度、NO2 浓度.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形式为污染物浓度监测的 小时值或日均值.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包含信息见附录 C 表C.1.

5 基于常规污染物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分级技术方法 5.1 分级所涉及污染源种类 涉及分级的污染源应根据目标区域当地实际污染源情况与管理需求确定,一般应包含 所有可控的人为污染源.建议应包括电力、冶金、建材、化工、其它工业、居民面源、无 组织扬尘 (交通扬尘、施工扬尘、裸地扬尘、工业无组织扬尘) 、生物质燃烧等.根据各地 区环境管理要求,工业源既可以细化至某一行业(如电力、冶金、建材、化工、其它工业 等),也可以细化至具体污染源(如某企业). 5.2 空气质量影响敏感因子计算 5.2.1 污染源空气质量影响模拟 利用指南推荐模式计算目标区域内不同排放源对区域空气质量平均浓度的贡献, 该结果 应是长期模拟结果的平均值. 建议模拟时段至少包含近三年内两个年份的春、夏、秋、冬四 季的代表月(建议选择

1、

4、

7、10 月);

计算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时,模型受体点(或 评价点)应均匀分布于目标区域中. 5.2.2 空气质量影响敏感系数计算 ?

4 将模拟得到的各排放源对所有受体点的平均浓度贡献值除以相应排放源的年排放量, 得到各排放源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的敏感系数 SF,即排放区域或排放源排放的某种污染物 单位排放量(1t)对目标区域均匀受体点的污染物平均浓度.当针对空气 PM2.5 进行污染源 分级时,SF 应是污染源排放 SO2 对硫酸盐、NOx 对硝酸盐、VOCs 对SOA 与PM2.5 对一次 PM2.5 的敏感系数之和. 5.2.3 空气质量影响敏感因子计算 计算各地区不同排放源的敏感因子 SI.敏感因子 SI 计算方法如公式(1)所示: ∑ = j j i,j i S SF SI (1) 式中:i ―排放源 i;

j ―污染物 j,当j=1 时,公式用于针对某种污染物的污染源分级,当j>

1 时,公式用 于针对多种污染物的污染源分级;

SFi,j―敏感系数,即排放区域或排放源(i)排放的某种污染物(j)单位排放量对目标区 域均匀受体点的平均浓度,(μg/m3 )/(t/a);

Sj ―污染物 j 的环境质量浓度二级标准值,μg/m3 . 5.3 空气质量影响敏感因子归一化处理 归一化处理是统计学上常用的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可将数据无量纲化,并且使各数据 所处范围一致(即全部归为 0-1 的值),因而便于对不同性质、不同单位、不同数值范围的 数据进行综合评价. 为便于污染源分级,采用极差法对敏感因子进行归一化处理,使所有值均处于 0-1 之间.极差法原理如公式(2)所示.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某值 归一化指数 ? ? = (2) 5.4 污染源分级标准 归一化后的敏感因子即为分级指数 PGI,根据 PGI 大小,结合当地大气污染源管理需 求,将污染源分成若干级别.建议将不同地区不同大气污染源分成四级,分级标准如下: 1)0.75 ≤ PGI ≤ 1.00,污染源级别为一级;

2)0.50 ≤ PGI........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