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8-28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 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2)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 等)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 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 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7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 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 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 表决.

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并根据公 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一)本预案的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二)启动本预案的条件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 ÷ 期末公司股份总数;

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 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以上简称 启动条件 )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启动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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