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12-24
附件2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I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 十二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 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和《 十二五 控制温 室气排放工作方案》 (国发[2011]

41 号)提出的 加快构建国 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 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 的要求,为保证实 现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其他有色金属冶 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 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 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 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 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清华大学专家编制. 编制组借 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参II 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 (试行) 》 , 经过实地调研、 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 编制完成了 《其 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 告指南(试行) 》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 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铝 业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 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 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要求以及报告内容 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甲烷,本指南考虑的排放 源类别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废水厌氧处理排放以 及净购入使用电力、热力的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除铝冶炼和镁 冶炼之外的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法人企业和视同 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提供了核算所需的参数和排放因子推 荐值,这些推荐值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 》 、 《中 国能源统计年鉴》 、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等权威资料. III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本指南在 实践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 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以反 馈,以便今后不断修订完善.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IV 目录

一、适用范围.1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1

三、术语和定义.2

四、核算边界.4

五、核算方法.6

(一)燃料燃烧排放.8

(二)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10

(三)过程排放.11

(四)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13

(五)净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14

六、数据质量管理.15

七、报告内容和格式.15

(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16

(二)温室气体排放量.16

(三)活动水平及其来源.16

(四)排放因子及其来源.16 附录一:报告格式模板.18 附录二:相关参数缺省值.24 参考文献.26

1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中国除铝冶炼和镁冶炼之外的其他有色金属冶 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相关的术语、 核 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除铝冶炼和镁冶炼之外的其他有色金属冶 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中国境内以有 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除铝冶炼和镁冶炼之外)为主营业务的企 业可按照本指南提供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并编制企业温室 气体排放报告. 如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除冶炼和压延 加工以外还存在其他产品生产活动且存在温室气体排放, 则应按照 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要求指南进行核算 与报告.本指南涉及的温室气体排放只包含二氧化碳(CO2) .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2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22723 天然气能量的测定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一)温室气体 大气中那些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的和人为的气态 成分.本指南的温室气体是指《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六种温室气 体,分别为二氧化碳(CO2) 、甲烷(CH4) 、氧化亚氮(N2O) 、氢 氟碳化物(HFCs) 、全氟化碳(PFCs,是CF4 和C2F6 等的统称) 和六氟化硫(SF6) . 注:本指南涉及的温室气体仅包含二氧化碳(CO2) .

(二)报告主体 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并应核算和报告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 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三)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 以除铝冶炼和镁冶炼之外的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生产为 主营业务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燃料燃烧排放 煤炭、 燃气、 柴油等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 (如3锅炉、窑炉、内燃机等)中与氧气充分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五)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 工业生产中,能源作为原材料被消耗,发生物理或化学变化而 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铜冶炼、 铅锌冶炼等子行业的企业使用焦炭、 蓝炭、 无烟煤、 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作为还原剂, 导致二氧化碳排放.

(六)过程排放 工业生产中, 除能源之外的原材料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的温室气 体排放. 某些有色金属生产企业使用石灰石(主要成分为碳酸钙)或白 云石(主要成分为碳酸镁和碳酸钙)作为生产原料或脱硫剂,碳酸 盐发生分解反应,会导致二氧化碳排放. 此外,稀土子行业使用纯碱等碳酸盐或草酸为原料,形成稀土 碳酸盐和草酸盐,而后经煅烧分解后排放二氧化碳.

(七)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所对应的电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 排放.

(八)净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消费的购入热力所对应的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 排放. 注:热力包括蒸汽、热水.

(九)活动水平

4 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的活动量, 例如每种化石 燃料的消耗量、能源产品作为还原剂的消耗量、碳酸盐原料的消耗 量、草酸消耗量、净购入的电量、净购入的热量等.

(十)排放因子 表征每单位活动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系数. 注:例如每太焦的燃料消耗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吨碳酸盐分解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吨草酸分 解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净购入的每千瓦时电量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 (十一)碳氧化率 燃料中的碳在燃烧过程中被氧化的百分比.

四、核算边界 报告主体应以企业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 核 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 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其中 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 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 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 如果报告主体除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外还存在其他 产品生产活动,并存在本指南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则应参 考其它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指南, 核算和 报告这些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之 中.

5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 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排放: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能源作为 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冶金还原剂消耗所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 、过 程排放 (企业消耗的各种碳酸盐以及草酸发生分解反应导致的排放 量) 、企业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其他有色金属冶 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及核算边界见图 1. 图1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边界示意图 (以铜冶炼为例)

(一)燃料燃烧排放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所涉及的燃料燃烧排放 是指煤炭、 燃气、 柴油等燃料在各种类型的固定或移动燃烧设备 (如6锅炉、窑炉、内燃机等)中与氧气充分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二)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主要是冶金还原剂消耗所导致的 二氧化碳排放.常用的冶金还原剂包括焦炭、蓝炭、无烟煤、天然 气等.

(三)过程排放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所涉及的过程排放主要 是企业消耗的各种碳酸盐以及草酸发生分解反应导致的排放量之 和.

(四)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消费的购入电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五)净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 企业消费的购入热力(蒸汽、热水)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

五、核算方法 报告主体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完整工作流程 包括以下步骤: 1)确定核算边界;

2)识别排放源;

3)收集活动水平数据;

7 4)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5)分别计算燃料燃烧排放量、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 过程排放量、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的排放量;

6)汇总计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 于企业边界内所有生产系统的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能源作为原材 料用途的排放量、过程排放量、以及企业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 的排放量之和,按公式(1)计算. E E E E E E ? ? ? ? ? 原材料 电热燃烧 过程 1) 式中: E ― 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

E 燃烧―报告主体燃料燃烧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

E 原材料 ― 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tCO2) ;

E 过程 ― 过程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E 电―报告主体购入的电力消费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 碳(tCO2) ;

E 热―报告主体购入的热力消费的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 碳(tCO2) .

8 按照以下方法分别核算上述各类温室气体排放量.

(一)燃料燃烧排放 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企业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 种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加总,按公式(2)计算: ) (

1 i n i i EF AD E ? ? ? ? 燃烧 2) 式中: E 燃烧 ―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ADi ―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 i 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 为百万千焦(GJ) ;

EFi ― 第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 化碳/百万千焦(tCO2/GJ) ;

i ―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1.活动水平数据获取 燃料燃烧的活动数据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各种燃料的消耗量 与平均低位发热量的乘积,按公式(3)计算: i i i AD NCV FC ? ? 3) 式中: ADi ―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 i 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单位

9 为百万千焦(GJ) ;

NCVi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 i 种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 采用 本指南附录二所提供的推荐值;

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 焦/吨(GJ/t) ;

对气体燃料, 单位为百万千焦/万立方米 (GJ/万Nm3 ) ;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遵循《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 《GB/T

22723 天然气能量的测定》等相 关指南,开展实测;

FCi ―核算和报告年度内第 i 种燃料的净消耗量,采用企业计 量数据, 相关计量器具应符合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 备和管理通则》要求;

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 ;

对气体 燃料,单位为万立方米(万Nm3 ). 2.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公式(4)计算:

12 44 ? ? ? i i i OF CC EF 4) 式中: EFi ― 第i种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吨二氧化碳/ 百万千焦(tCO2/GJ) ;

CCi ― 第i种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百万千焦 (tC/GJ) ,宜参考附录二表 1;

OFi ― 第i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宜参考附录二表 1;

10 12

44 ― 二氧化碳与碳的分子量之比.

(二)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 工业生产中,能源作为原材料被消耗,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的 温室气体排放. 铜冶炼、 铅锌冶炼等子行业的企业使用焦炭、 蓝炭、 无烟煤、天然气等能源产品作为还原剂,导致二氧化碳排放. 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冶金还原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 (5)计算. E 原材料 = AD 还原剂 * EF 还原剂・5) 式中: E原材料为核算和报告年度内, 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导致的二氧化 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EF还原剂为能源产品作为还原剂用途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 为吨二氧化碳/吨还原剂(tCO2/t还原剂);

AD还原剂为活动水平, 即核算和报告年度内能源产品作为还原剂 的消耗量,对固体或液体能源,单位为吨(t) ,对气体能源,单位 为万立方米(万Nm3 ). 1.活动水平数据获取 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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