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9-12-24
南宁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文件南府办〔2011〕123 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南宁市城市供气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 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城市供气专项应急预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

1 - 南宁市城市供气专项应急预案 目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工作原则 1.4 适用范围 1.5 分类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任务 2.1 领导机构与职责 2.2 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2.3 成员单位与职责 2.4 专家组与职责 2.5 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2.6 城市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日常预防和预警机制 3.2 预防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4.2 分级响应 4.3 信息报告 -

2 - 4.4 响应行动 4.5 指挥协调 4.6 信息发布 4.7 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价 5.2 调查报告 6. 应急保障 6.1 车辆、设备、机具保障 6.2 消防车辆保障 6.3 医疗卫生保障 6.4 交通秩序保障 6.5 经费保障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演练 7.2 宣传教育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奖励与责任 8.3 制定与解释 8.4 预案生效时间 9. 其他有关附件 -

3 -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燃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日益广泛地运用于炊事、 采暖、制冷、发电、车用以及洗衣、烘干等多个领域,与公众的 生活密切相关.同时,随着燃气的广泛运用,在城市中也分布着 各类燃气设施,尤其是地下燃气管网,基本覆盖了本市的城区范 围.燃气属于易燃易爆物质,一旦发生燃气事故,将直接影响城 市正常运行和人们的生活,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因此, 必须建立健全燃气事故应对机制,做到对燃气供应与使用中可能 或正在发生的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 、 《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 、 《南宁市燃气管 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 、 《南宁市特别重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 特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 各级、各部门、燃气企业及燃气自供单位、咨询机构等职责,依 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 1.3.2 统筹安排,协调配合.燃气企业及燃气自供单位为主 体,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 -

4 - 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同时,根据事故的地点、 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按照专业管理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响应程 序分级进行处置. 1.3.3 以人为本,专业处置原则.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 应坚持以 人民生命财产高于一切 为前提,以尽可能控制事件影 响范围,最短时间有效处置事件为目标.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燃 气企业应做到及时发现、准确判断、迅速报告,同时按照本单位 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先期处置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当需 要启动高一级的应急响应时,应服从上一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1.3.4 限时处置原则 1.发生突发事件报告后,指挥部办公室领导成员必须在

40 分钟内赶到现场指挥抢险,各专业抢险组人员和抢险车辆必须在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 2.影响到居民正常用气的管道燃气事故原则上要求在

24 小 时内处置完毕,确保用户正常用气.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燃气供气系统大面积连续停气和发生等级 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各县及企业自建供气站应制定相 应预案,并接受市政府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1.5 分类分级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故,依据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 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 -

5 - 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一般(Ⅳ 级)四个级别.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我 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 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 环境破坏,需要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 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一百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二)一次造成死亡三十人(含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 失在一千万元(含一千万元)以上的燃气管道、储配站泄漏事故;

(三)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燃气管道、储配 站泄漏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 :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 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 调度多个部门和单位力量及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一)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五十人(含五十人)以上一百人 以下的急性中毒事故;

(二)一次造成死亡十人以上(含十人)三十人以下或直接 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燃气管 道、储配站泄漏事故;

(三)储罐或中压管网发生重大泄漏、着火、爆炸,造成大 -

6 - 面积长时间停产停气. 较大事故(Ⅲ级) :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 内的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 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个别单位力量和资 源进行处置的事件.

(一)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十人(含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的急性中毒事故;

(二)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十人以下或直接经 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一百万元以下的燃气管道、储 配站泄漏事故;

(三)储罐或中压管网发生较大泄漏,造成区域性较长时间 停产停气. 一般事故(Ⅳ级) :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 围内的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只需要调度个别单位力量和资源能够 处置的事件.

(一)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十人以下急性中毒或者三人以下 死亡事故;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下的燃气管道、储配站泄漏事 故;

(三)储罐或中压管网发生轻微泄漏,造成区域性短时间停 产停气.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任务 -

7 - 2.1 领导机构与职责 2.1.1 设立南宁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南宁警备区参谋长 市城乡建委主任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城乡建委、公安局、公安消防支 队、质监局、安监局、环保局、工信委、城管局、交通运输局、 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总工会、南宁供 电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南宁警备区、武警南宁市支队负责人组成. 当发生城市燃气突发事故时,指挥部成员必须按照指挥部指 令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指挥部成员未在本市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到 岗的,由所在部门按职务排序递补. 2.1.2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决定全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 题,组织实施本预案. 2.指挥和协调全市燃气突发事故的处置. 3.拟定全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总结部署全市年度燃气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对相关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 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 5.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故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指 -

8 - 导或支援. 6.组织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 作. 7.负责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报、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8.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 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9.负责重大燃气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 10.指导重大燃气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2 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2.2.1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 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城乡建委分管 副主任担任,成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人组成. 2.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与市应急机构及有关城市燃 气事故应急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最新信息;

负责与市政府、自 治区住建厅等上级部门联络;

负责安排指挥部办公地点并通知指 挥部成员参加指挥部会议;

根据指挥部的指示,及时传达和执行 市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应 急工作,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组织协调各工作组按照应急预 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救援车辆的调配和通讯联络工作, 组织市政府对事故发生地的人力、物力支援;

负责收集情况,了 解事故现场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态的发 -

9 - 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

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 作,审查城市燃气重大事故的新闻发布稿件,编发事故应急情况 简报;

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专家工作小组的联络,指导各地利用城 建档案,为事故发生地的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基础性资料;

组织全市范围燃气应急知识宣传;

按照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城市 燃气事故损失的汇总上报工作. 2.3 成员单位与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

负责组织、指导市内各新闻单位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 外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2.市城乡建委:及时了解城市燃气重大突发事故情况,判定 事故等级,启动城市燃气重大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报送指挥小组 批准后执行;

根据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城市燃气专家赴事故发 生地开展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对燃气设施的抢修;

协调事故后相 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

按照指挥小组的指示,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调查.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参与抢险求援, 维护事故区域的秩序,协助处置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 犯罪活动. 4.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官兵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 作. 5.市质监局:参与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抢险方案制定,参与 -

10 - 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质量分析. 6.市安监局: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负责配合燃气安全责 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7.市环保局:负责做好事故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 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 扩大或转移,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8.市工信委:负责协助调运抢险救援所需物资的紧急调运. 9.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恢复市政道路、公路、桥梁的抢修与恢复工作.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车辆运送城市燃气抢险应急物 资,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11.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事 故伤病人........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