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12-22
[右键单击上一行首,选择更新域键入公司名称的全称] [右键单击上一行首,选择更新域键入公司名称的简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3775 号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 年度) 目录页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13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3775 号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民技术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 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

一、董事会的责任 国民技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国民技术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国民技 术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大华核字[2019]003775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国民技术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国民技术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国民技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国民技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建华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荣富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专项报告 第1页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民技术公司 或 本公司 )董事会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了

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2 号核准, 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 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信证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7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87.5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238,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7,14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30,860.00 万元,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于

2010 年4月26 日汇入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 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其他发行费用 835.41 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0,024.59 万元,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 已由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0] 第1026 号《验资报告》 . 根据财政部

2010 年12 月28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 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2010]25 号)第七条要求 发行权益性证券 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条要求 涉 及第四个问题、第六个问题和第七个问题的,应当自

2010 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已根据 财会[2010]25 号文件的要求进行账务调整,调增资本公积 3,773,799.80 元,调增管理费用 3,773,799.80 元.公司已于

2011 年2月23 日由流动资金中拨出 3,773,799.80 元补入募集 资金专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 32,845.71 万元,均系直接投 入承诺投资项目.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1 年3月21 日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中转出超募资金 3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372.30 万元投资可信 计算技术研究项目,截止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已累计投入 2,725.62 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于

2012 年6月使用超募资金 16,500.00 万元收购深圳市安捷信联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2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公司于

2015 年5月12 日和

2015 年6月9日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出超募资金共计 50,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 资子公司国民投资,公司已足额认缴 50,000 万元注册资本,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6,000 万元投资研发和 办公大楼建设项目,截止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已累计投入 42,414.40 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2 位高速) 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约 1,648.73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 最终银行结算金额为准)用于公司研发平台运行项目,截止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已累计 投入 1,648.73 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5,000.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占股比例为 35%,公司从账户中转出 12,000.00 万元, 用于支付首期部分投资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国民投资对成都国民天成半导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额减少至 1,000 万元 (股权比 例10%)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国民投资撤销对成都国民天成半 导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 1,000 万元, 相关投资款在成都国民天成半导体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的减资事项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退回原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参与收购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 20%的股权,股权收购款为合计人民币 416,923,077.00 元.报告期内,国民投资已支付股权收购款 30,940.07 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的

2 亿元 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 用于收购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 部分股权.报告期内,国民电商已支付斯诺实业股权收购款 20,000 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未设定用途的超募资金约 7,277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国民投资使用超募资金 13,200.00 万元、自有资金

800 万元合计 14,000 万元资金增资参股华夏芯(北京)通用处 理器技术有限公司,占华夏芯增资后的股权比例 21.37%.报告期内,股权投资款已全部支 付. 截止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681.5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

1 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12 月31 日实际余额 845,026,114.41

2 加:利息收入 17,976,585.85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3页 序号 项目 金额

3 减:投入募集项目资金-TCM 5,518,971.01 国民技术研发及办公大楼建设项目 112,812,850.44 手续费支出 16,972.77 国民投资-国民天成撤销投资收回 (103,562,000.00) 国民投资-收购斯诺实业支付 309,400,737.31 国民投资-增资华夏芯支付 132,000,000.00 国民电商-收购斯诺实业支付 200,000,000.00

4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206,815,168.7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该《管理办法》于2009 年7月17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 司于

2010 年5月17 日分别与保荐人安信证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以下统称 专户银行 )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三个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可信计算研究项 目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3,372.30 万元投资可信计算技术研究项目,公司于

2012 年4月24 日分别与保荐人安信证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共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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