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12-18
序号 实施单位 实施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情形 决定情况 实施期限 查封扣押的设 施及设备 解除情 况 相关行政 处罚决定 备注 行业 类别

1 蚌埠市怀 远县环境 保护局 北京市政 建设集团 有限责任 公司 物料未采取有效覆 盖措施,造成大气 环境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第二 十五条和《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实施查 封、扣押办法》第 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怀环封字[2018]22 号,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0日-2018 年8月19日 材料加工拌合 设施中的产污 设施 已解除 / 是 怀远政府信息 公开网,2018 年7月22日2蚌埠市怀 远县环境 保护局 蚌埠同起 塑料再生 资源有限 公司 生产过程中废水未 按照环评和环评批 复要求安装隔栅、 絮凝处理设施,部 分生产废水进入雨 水沟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第二 十五条和《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实施查 封、扣押办法》第 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怀环封字[2018]25号, 2018年7月31日2018年7月31日-2018 年8月30日 产生污染的设 施 未解除 / 是 怀远政府信息 公开网,2018 年8月2日3蚌埠市怀 远县环境 保护局 丁奎龙石 料加工厂 (原世远 石料加工 厂) 新建一处精选水洗 生产设备并露天放 置,厂区内部的物 料堆场未采取有效 覆盖措施,造成环 境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第二 十五条和《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实施查 封、扣押办法》第 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怀环封字[2018]26号, 2018年7月31日2018年7月31日-2018 年8月30日 精选水洗生产 设备的产污设 施、配电箱 未解除 / 是 怀远政府信息 公开网,2018 年8月2日4蚌埠市怀 远县环境 保护局 蚌埠市佰 盛食品有 限公司 该企业正在生产, 锅炉正在使用,配 套水膜除尘设施未 运行,引风机未运 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第二 十五条和《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实施查 封、扣押办法》第 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怀环封字[2018]29号, 2018年7月28日2018年7月28日-2018 年8月27日 产生污染的设 施 已解除 / 是 怀远政府信息 公开网,2018 年7月24日5蚌埠市怀 远县环境 保护局 怀远县龙 亢新创塑 料加工厂 在未依法报批环评 文件的情况下,擅 自于2011年2月建成 并投产废旧塑料加 工项目.检查时正 在生产,厂房未密 闭,生产线露天, 无完善的污染防治 措施,沉淀池满溢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第二 十五条和《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实施查 封、扣押办法》第 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怀环封字[2018]32号, 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16日-2018 年9月14日 生产线的产污 设施、配电柜 、总开关 未解除 / 是 怀远政府信息 公开网,2018 年8月18日 信息公开情况 实施查封、扣押案件情况明细表(2018年8月)

6 蚌埠市怀 远县环境 保护局 安徽盛瑞 弘金属有 限公司 该企业由2018年7月 中旬生产至今无任 何环保手续,无污 染防治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第二 十五条和《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实施查 封、扣押办法》第 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怀环封字[2018]33号, 2018年8月20日2018年8月20日-2018 年9月19日 产生污染的设 施 未解除 / 是 怀远政府信息 公开网,2018 年8月22日7蚌埠市固 镇县环境 保护局 固镇诚鑫 文具有限 公司 产生的粉尘、废水 未经处理直排 查封、扣押办法第 四条第四款 固环强决字〔2018〕017 号,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17日-2018 年8月16日 锅炉,锅炉电 机 已解除 / 是 市政府政务公 开网,2018年 7月19日8蚌埠市固 镇县环境 保护局 固镇县玖 亿建材有 限公司 物料露天堆放,粉 尘直排,"三同时 "未验收 查封、扣押办法第 四条第一款第六项 固环强决字〔2018〕020 号,2018年8月2日2018年8月2 日-2018年8 月13日 运输带电机 已解除 / 是 市政府政务公 开网,2018年 8月3日9蚌埠市蚌 山区 环保局 滕炳乾 刺鼻气味污染空 气,无任何污染防 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蚌山环强决字〔2018〕4 号,2018年7月29日2018年7月29日-2018 年8月29日 配电柜 已解除 / 否 暂未公开

10 蚌埠市禹 会区环保 局 蚌埠市金 顺超细金 刚石有限 责任公司 未办理环保相关手 续,外排废水浓度 超过国家污染物排 放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实 施查封、扣押办法 》第四条第六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第 四十八条 (禹)环强决字 (2018)15号,2018年6 月8日2018年6月8 日-2018年7 月7日 电源箱(1个) 已解除 / 是 禹会区政府信 息公开网, 2018年6月8日11 蚌埠市禹 会区环保 局 蚌埠市禹 会区顺发 新型建材 厂 擅自开工建设混凝 土砌块加气砖生产 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第三 十条、《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实施查封 、扣押办法》第四 条第六项,对其相 关设施设备实施查 封 (禹)环强决字 (2018)18号,2018年6 月25日2018年6月26日-2018 年7月25日 配电柜(1台) 已解除 / 是 禹会区政府信 息公开网, 2018年6月25 日 序号 实施单位 实施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情形 决定情况 实施期限 执行情 况 解除情 况 跟踪检 查情况 相关行政处 罚决定 备注 行业 类别

1 无 信息公开情 况 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情况明细表(2018年8月) 序号 移送单位 移送时间 涉案当事人 简要案情 适用情形 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 罚情况 公安机关受案和 行政拘留情况 备注 行业类 别1蚌埠市禹会区环 保局 2018.7.20 怀远县马城杭刘 养猪场 怀远县马城杭刘养猪场在养 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 放至周边无防渗漏措施的坑 塘 《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治[2014]853号) 第五条规定 / 受理

2 蚌埠市禹会区环 保局 2018.7.20 蚌埠市禹会区马 亚生猪养殖场 蚌埠市禹会区马亚生猪养殖 场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 直接排放至周边无防渗漏措 施的坑塘 《关于印发的通知》(公治[2014]853号) 第五条规定 / 受理 适用《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 环境处罚案件情况明细表 (2018年8月) 序号 移送单位 移送时间 违法项目 涉案当事人 简要案情 环保部门实 施行政处罚 情况 移送理由 接受移 送司法 机关 是否受理 备注 行业 类别

1 蚌埠市禹 会区环保 局2018.8.3 超标排放水污 染物 蚌埠市金顺超细金刚 石有限责任公司 蚌埠市金顺超细金刚石 有限责任公司酸洗车间 产生的废水通过地面流 入紧邻车间外东侧的小 水渠,沿水渠流入园区 污水管网.监测报告结 果显示该单位外排废水 镍:909mg/L,超过国家 排放标准十倍以上. / 根据《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关于办理 环境污染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 一条第四项规 定:"排放、倾倒、处置含镍、 铜、锌、银、钒 、锰、钴的污染 物,超过国家或 者地方污染物排 放标准十倍以上 的",应当认定 为"严重污染环 境". 禹会区 公安分 局是(2018 年8月3 日,蚌禹 环字 [2018]第(1)号) 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情况明细表(2018年8月) 序号 处罚单位 处罚对象 主要违法行为 适用情形 原处罚 决定 按日连续 处罚决定 计罚 日数 处罚金 额 备注 行业 类别

1 无2信息公开情 况 执行情况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情况明细表(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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