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9-12-14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男性生育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 Forensic Assessment for Male Reproductive Dysfunction 2018-11-08 发布 2019-01-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发布 SF/Z JD0103011――2018 目次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男性生育功能障碍判定

2 6 附则

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男性生育功能障碍判定细则.

5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男性生育功能检查方法及其结果评价

7 SF/Z JD0103011――2018 II 前言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的起草单位: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王飞翔、朱广友、夏文涛、李铮、戴继灿、张玲莉、周亦武、程亦斌、陈俊、沈彦、沈寒坚. 本技术规范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SF/Z JD0103011――2018

1 男性生育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男性生育功能障碍法医学鉴定的总则、判定及附则.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人身伤害等刑事案件, 以及损害赔偿、 婚姻纠纷等民事案件中男性生育功能障碍 的法医学鉴定,其他需要进行男性生育功能法医学鉴定的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世界卫生组织(WHO)《人类精液检查与处理实验室手册》第5版(2010) 中国医师协会男科医师分会《中国男性生育力规范化评估专家共识》(2018)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男性生育功能障碍 Male reproductive dysfunction 男女性伴侣未采用任何避孕措施正常性生活1年以上,由于男方因素造成女方不孕. 注:包括睾丸前、睾丸性、睾丸后及特发性四类. 3.2 无精子症 Azoospermia 连续3次以上精液离心检查,均有精浆而无精子. 注: 按照病因不同又可以分为梗阻性和非梗阻性无精, 其中非梗阻性无精又分为低促性腺激素和高促性腺激素两类. 3.3 少精子症 Oligozoospermia 连续两次以上精液检测,间隔

2 周以上,均显示精子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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