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12-05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 通知临政办字〔2018〕191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 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 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府办公室

2018 年11 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 -

2 -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预案体系

(五)工作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二)机构职责

三、预警预报

(一)预警分级

(二)监测预报

(三)预警发布

(四)预警解除与调整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二)应急响应启动

(三)应急响应措施

(四)应急响应终止

(五)总结评估 -

3 -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二)物资保障

(三)预测能力保障

(四)信息联络保障

六、信息公开

(一)应急预案发布

(二)预警信息公开

七、应急培训

八、应急演练

九、应急宣传教育

十、责任追究 十

一、附则 -

4 -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 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4、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3〕37号) ;

5、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6、 《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鲁政发 〔2012〕 5号) ;

7、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8 、 《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 ;

9、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发〔2010〕113号) ;

10、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环办〔2013〕106号) ;

-

5 -

11、 《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环办函〔2013〕 504号) ;

12、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大气〔2017〕86号) ;

13、 《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鲁政 办字〔2017〕198号) ;

14、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修订工作的函》 (鲁环函〔2018〕503号) ;

15、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 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重污染天 气应急办〔2018〕2号) ;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 管理工作.

(四)预案体系 本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预报、应急 响应、保障措施、信息公开、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宣传 教育、责任追究、附则11部分,明确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 时各部门的职责、应急措施等. 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以下简称 市应急预案 ) 、各县区(含开发区,下同)重污 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 -

6 - 案,工业源项目清单企业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操作 方案(以下简称 企业减排操作方案 ) .

(五)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积极预防,加强应急;

属地负责, 部门联动;

信息发布,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 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 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 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 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体育局、 市公路局、市园林局、市气象局、临沂供电公司和各县区政府 负责同志组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预报预 警组、专家咨询组、督导考核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各县 区政府均要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二)机构职责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承担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 作,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

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 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检查评估以及责任追究等 工作;

负责制定和完善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各县 区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企业编制相应的减排操作方 -

7 - 案;

承担省应急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

制定 和完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市级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 除、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信息发布落实等工作;

协调和督 导各成员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

组织预报预警组、 专家咨询组对重污染天气研判、会商;

组织各成员单位对重污 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承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 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报预警组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组成,负责根据空气质 量和气象观测数据,对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预报,确定 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 办公室. 专家咨询组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聘请相关专家组建,负 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对策建议. 督导考核组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县区 政府及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 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 的提出问责处理意见.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

三、预警预报

(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 日均值按连续

24 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因-8-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 应急预案范畴.预测 AQI 日均值>

200 持续

1 天,且未达到高级 别预警条件,随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健康防护性提示. 黄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

2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 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

200 将持续

3 天(72 小时)及 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 AQI 日均值>

200 将持续

4 天(96 小时)及 以上,且预测 AQI 日均值>

3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 AQI 日均值达到 500.

(二)监测预报 监测.环保、气象部门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 状况观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研判等工作,并及时报送有关 信息,为预报、会商、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预报.环保、气象部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 特征,结合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对未来

3 天城市环境空气质 量进行预报,对未来

7 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预测. 会商.环保、气象部门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机 制,构建视频会商平台,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在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要加密会商频次,必要时组织专家 开展集体会商.当预测可能出现

3 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时,要 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三)预警发布 -

9 - 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 时,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 当监测 AQI 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通过会商达到预警条件 时,应立即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市级预警.市环境监测站(监控中心)和气象台负责联合 开展辖区内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经预测,辖区内可能出 现重污染天气时,由环保、气象部门及时组织会商,必要时与 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会商或组织专家开展集体会商.将会商 结果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确认发布预警信息,同时 报市政府,并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备案. 区域应急联动.以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内城市平均 AQI 作 为指标,以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级标准作为启动条件,当 区域内城市平均 AQI 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分级标准,达到区域应 急联动启动条件时,我市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重污染天气应 急领导小组通报的预警提示信息, 及时组织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四)预警解除与调整 预警解除、预警等级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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