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9-07-31
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垃圾焚烧发电厂废水处理变更 环境影响说明 编制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 乙 字第

2710 号 编制时间:2016 年2月目录1变更背景.

1 1.1 项目变更背景.1 1.2 垃圾焚烧发电厂概况.2 1.3 编制依据.3 1.4 评价标准.4 1.5 环保目标.5

2 变更内容.7 2.1 变更前废水处理方案.7 2.2 变更后废水处理方案.8

3 自然、社会环境及水质量现状评价.14 3.1 自然条件及人文景观概述.14 3.2 水环境质量现状.16

4 变更工程分析.19 4.1 变更前后废水处理工艺变化.19 4.2 变更后污染源分析.20 4.3 变更前后主要污染物变化情况.23 4.4 变更后污染防治措施分析.24 4.5 变更后环保设施及其投资估算.28

5 变更后的项目环境影响分析.30 5.1 废水处理系统废水.30 5.2 厂房冲洗地面废水、化水车间排污水及部分外排冷却塔循环冷却水.30 5.3 噪声.31 5.4 恶臭.31 5.5 废水处理污泥.31

6、环境风险分析.32 6.1 环境风险识别.32 6.2 源项分析.32 6.3 事故影响分析.32

7、变更后的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及要求.34 7.1 三同时 验收内容.34 7.2 环境管理与监测.34

8 总量控制.36

9、变更说明结论.37 附件: 附件

1、审批登记表(变更后) 附件

2、原扩产项目环评批复(株环评[2013]32 号) 附件

3、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附件

4、监测报告 附件

5 污水管网竣工图纸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及规划图 附图

2 公司现有工程平面布置图 附图

3 变更后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设计图 附图

4 地表水监测布点及环保目标示意图

1 1 变更背景 1.1 项目变更背景 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生活垃 圾为原料进行焚烧处理,利用焚烧炉产生的蒸汽余热进行发电,对株洲市区及周边地区 的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 该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于株洲市石峰区长石村贺 家组长石冲,位于株洲市循环经济工业区内.其场地总占地面积约为11.78ha,北侧临湘 黔铁路线,南面有株洲电厂灰坝,西侧约200m处为新建的武广客运专线. 垃圾焚烧发电厂整体工程已完成建设,包括其主体工程(垃圾焚烧及发电厂房、烟囱、冷却塔、油罐及油泵房、净水池、制砖厂区等) 、公用工程(综合楼、门卫) 、储运 工程(汽车衡、汽车衡计量室、垃圾运输车停车场、道路等) 、环保工程(污水处理、 废气处理设施、灰渣堆放场地) .就上述工程建设和1000t/d的设计处理能力等建设内容, 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 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年11月获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对此工程的批复(湘环评 [2009]88号,详见附件2) . 在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项目拟对工程产生的废水进行初步处理.在废水水质达 到霞湾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 废水将通过污水管网进入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 实现达标排放.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市政污水管网未能全线贯通到项目所在地, 工程废水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因此为了确保废水的达标排放,株洲市金 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过程中调整了废水处理方案并于

2015 年6月前完成渗滤液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循环冷却水,同时 将项目生活污水纳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协同处理.另外,项目变更后保留了现已建成污水 管网,留待霞湾污水处理厂纳污管道全线贯通后使用.故项目的一系列废水处理系统建 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内部平面布局与原环评发生重大变化,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 要求,公司委托我院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变更说明.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该项目进 行了资料调研和现场踏勘,依据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参考相关资料,根据环评 工作要求编制了本变更说明. 本次评价仅针对污水处理工艺、规模、排放去向等方面的变更(变更工程已经完成 建设,此次变更说明为补办环境影响说明) ,其他环境因素的影响分析维持原环评结论.

2 1.2 垃圾焚烧发电厂概况 株洲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由株洲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5亿建成, 选址于株洲市石峰区, 该项目以于2014年10月开始运行并网发电, 根据其工程设计参数, 垃圾焚烧发电厂每年可焚烧发电1.08亿千瓦时, 相当于节约36180吨标准煤. 垃圾焚烧发 电厂设计日处理量达到生活垃圾1000吨,可充分满足株洲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需求,且垃 圾焚烧后的灰渣可加工生产人行道砖等市政建设材料,保证资源的充分利用.作为湖南 省首个垃圾焚烧项目,株洲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对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 垃圾焚烧处理厂采用的是推动式垃圾焚烧装置,专门针对中国城市生活垃圾低热 值、高水分的特点设计,公司现已建设完成整套生活垃圾焚烧系统,选用单台处理能力 为500t/d的焚烧炉,2条焚烧生产线,总设计垃圾处理能力可以达到1000t/d.公司在焚烧 处理规模一定的情况下,采用焚烧线数量少的设计方案,降低了配置的运行人员数量及 设备数,使得维修、操作、管理变得更为方便,有效控制了全厂的故障率. 对于垃圾焚烧发电过程对周边产生的影响,公司均按相关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采用 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 烟气净化组合工艺处理项目(炉排焚烧炉技 术)产生的废气,使排放烟气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GB18485-2009《生活垃圾焚烧污 染控制标准》 ) ,其中二f英的控制可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通过环保搬迁、合理布局各 产噪设备、使用降噪设备、厂房阻隔及绿化等措施,项目的声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垃圾焚烧后产生的底渣进行制砖综合利用,而 布袋除尘器分下的飞灰及反应产物则按照危险固废, 按照危废的相关处理处置要求进行 妥善处理.在变更前,项目废水拟在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霞 湾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但是由于霞湾污水处理厂的纳污管网没 有全线贯通,项目废水无法进入其进行处理,因此,垃圾焚烧发电厂调整了废水处理方 案,提高了废水处理标准以降低其生产废水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渗滤液处理系统的 提标改造工程由广东沃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施工, 工程已于2015年10月完成工程 建设并投入使用,目前已运行.提标工程建成后,企业采用格栅、初沉、气浮、UASB 反应器、硝化与反硝化、超滤、纳滤、反渗透等处理工序对收集的渗滤液废水(包括有 垃圾贮坑废水、垃圾卸料区及车辆冲洗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回用池水将输 送至冷却塔循环水系统进行回用.

3 1.3 编制依据 1.3.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4年4月24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2年10 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1996 年10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5年8 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2008年2月28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2015年4月24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2010年12月25 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2002年8月29日;

(9)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 ,2012年9月27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2年8月28 日;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 月29日;

(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 号2015年6月1日实施;

(12)《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 》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3月29日) ;

(13)《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02年11月29日;

1.3.2 技术导则、相关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 HJ19-2011;

4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169-2004;

(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国环发2006[28号]文;

(9)《湖南省地表水域功能区划》 (DB43/023-2005,2005.7.1) ;

(10)《株洲市 十二五 环境保护规划》 ;

(11)《湖南省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湘政函〔2003〕77号;

(12)《株洲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株政发[2003]8号文件;

(13)《株洲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划》 ,株洲市环保局;

(14)《株洲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政发[2008]34号,2008年11月28日;

(15) 《株洲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政办发〔2011〕 55号,2011年11月24日;

(16)《株洲市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试行办法》 ,株洲市人民政府, 2011年11 月24日;

(17)《湘江保护条例》2012年9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1日实施;

(1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1998年12月24日发布,1999年1月1日 实施;

(19)《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 ;

(20)《关于贯彻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的若干意见》 (环发【2015】92号) 《湖 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湘政发【2012】39号) ) . 1.4 评价标准 1.4.1 环境质量标准 A、水环境质量标准 ①农灌渠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水作类;

②湘江评价江段: 农灌渠入湘江口上游 100m 至下游 1300m (霞湾港下游 2000m 处) , 共计 1400m 江段,湘江右岸区是混合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Ⅴ类标准;

湘江左岸、中岸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霞湾港下游 2000m 处至马家河,共计 3000m 江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5 ③霞湾港执行Ⅴ类标准. 表1-2 部分水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值(mg/L) GB5084-2005《农 田灌溉水质标准》 水作类 污染物 CODcr BOD5 石油类 氰化物 挥发酚 Hg 标准值

150 60 5.0 0.5 1.0 0.001 污染物 Cr6+ Cd As Pb Cu Zn 标准值 0.1 0.01 0.005 0.2 0.5 2.0 GB3838-2002《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Ⅲ类标准 污染物 PH CODcr CODMn 氨氮 标准值 6-9

20 6 1.0 污染物 Cu 氰化物 石油类 TP 标准值 1.0 0.2 0.05 0.2 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A、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变更前后,保留原设计污水管网,以该管道与霞湾污水处理厂管网贯通时间为 准,将项目变更后处理情况划分为近期(贯通前) 、远期(贯通后) 近期: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

雨水管网排水执行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一级标准;

污水管网排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远期:渗滤液处理系统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

雨水管网排水执行 《污水综合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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